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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201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5名,学习年限为三年。
二、考试方式及报考条件
(一)考试方式: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1年以上的广播电视领域从业经验,并取得突出的工作业绩;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河北传媒学院2014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为保证与考生的信息畅通,请务必填写移动电话号码。
(3)报名日期由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能补报。如有变化,以国家教育部通知为准。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于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全国统考)
1月4日下午: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
1月5日上午:701广播电视艺术基础(满分150分,我校自命题)
1月5日下午:801广播电视艺术综合(满分150分,我校自命题)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2014年3月份,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主页查询成绩。学校不再寄发成绩单。考生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成绩单到我校研招办加盖公章。
五、复试
(一)我校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含专业实践能力测试)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程序、要求等将在《河北传媒学院2014年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14年复试录取办法。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我校将根据河北省的有关规定出台具体管理及实施办法,奖学金、助学金额度将不低于河北省规定的标准,具体实施办法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信息。
八、其他事宜
1.我校高度重视艺术硕士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学校通过与全国多家媒体单位共建实践基地等措施加强联系,采取推荐与自主择业、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招生单位代码:12784
3.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信息均通过“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
4.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考生报名时一定将本人移动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姓名等通讯信息)填写清楚,并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6.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050071,联系电话:0311-85273436
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主页:
http://www.hebic.cn/yjs2/
7.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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