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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面向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培养掌握坚实的现代农业基础理论和宽广的农业产业专门知识,熟悉一定的人文社会和经济管理方面知识,具备扎实的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能力,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独立担负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发展领域专门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能支撑与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化人才。
二、学习年限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4年)。
三、招生领域与规模
招生领域:植物保护、作物、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信息化
招生规模:约40名(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四、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研究生教育收费的相关政策执行。
(二)奖助体系:
我校将按照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构建以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的本专业或密切相关的相近专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两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可获得的奖助学金将达到35000—48000元,部分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甚至可达到60000元以上。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资助覆盖面达到100%(定向就业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各招生领域的本专业或密切相关的相近专业考生,一次性发放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其中本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另增加奖励3000元/人。
3.学业奖学金: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设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覆盖面为30%;二等奖学金6000元/人,覆盖面为70%,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即将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4.国家助学金: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具体标准根据湖南省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5.学校助学金: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生每年6000元。
6.三助津贴: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300-500元/月的岗位津贴。
7.实践补助:在联合培养单位参加专业综合实践,联合培养单位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8.复试补助: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对外校应届毕业的考生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车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
9.绿色通道: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顺利入学。
10.择优留校:学校根据需要择优选拔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
11.科研成果奖励: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人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标准的50%进行奖励。例如在最新公布的SCI、SSCI、EI核心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被SCI、SSCI收录后再增加奖励3000元;在最新公布的CSSCI和CSCD核心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分别奖励3000元和2000元;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后奖励5000元/项;软件著作权授权奖励5000元/项。
五、培养模式与特色
(一)培养模式
实施“三双、四模块、七学段”培养模式。“三双”,即建立“双主体”的联合培养机制,实行“双导师”的联合指导方式和“双段交替”的培养过程。建立“双主体”的联合培养机制,是由我校和联合培养的行业、企业作为共同培养主体;实行“双导师”的联合指导方式,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培养研究生,校外导师与研究生联系密切,在承担指导工作的同时,大部分校外导师在课堂上对研究生进行指导,参与研究生论文开题,安排指导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实行“双段交替”的培养过程,整个培养过程分为七个学段,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交替进行的教学组织形式。“四模块”,即设计以职业需求为导向,注重人文与科技相结合的四模块课程体系,在公共课、领域主干课、专业技能课等模块的基础上增加了以培养综合素养为目标的人文与科技相结合的专业拓展课程模块。“七学段制”,即为切合农业生产季节特点,突出应用能力培养,改革学期制度,由两年四个学期改成两年七个学段,基本上是农忙时将学生放入实践基地进行专业综合实践,冬季农闲时在学校进行课程学习。第二、三、五学段为理论课学习阶段,第一、四、六、七学段为专业实践阶段和学位论文完成阶段,二者分段交叉进行。
(二)培养特色
一是注重校企(行)协同培养。建立学校与农业管理部门、涉农企业联合培养机制,在招生、培养、学位论文指导、学位授予等各个方面实现共同管理,共同制订培养计划,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共同建设研究生实践基地,使学校与行业企业真正成为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共同主体。目前,学校已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慧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南亚华种子有限公司、湖南省植保植检站、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万家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振农科技有限公司7个企业签订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二是注重双导多师培养。建立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培养学生的“双导师”制,实行“1+1+N”导师组负责制,由1个校内导师、1个校外导师和多个实践指导教师组成,指导与负责招生、培养、实践、论文、就业等各方面的工作。采取“双师”教学模式,建立“1+X+Y”课程组,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由校内专职教师任课程负责人,多个校内专职教师和多个校外兼职教师组成的课程组开展教学活动,每门课程都安排1-2名校外兼职教师和一定的校外实践教学课时数。三是注重项目承载培养。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须依托校外导师针对本行业领域生产与科研实际的实践研究项目或校内外导师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或校内导师与本行业领域相关的应用研究项目来完成。四是注重多岗实践培养。建立多岗轮换实践制度,在不同类型的联合培养单位或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上完成专业综合实践,使学生对职业领域的多个岗位都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以培养适合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要求的既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又具备较强组织管理能力与沟通表达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每个岗位安排1名实践指导教师。
六、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审查过程中,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九、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初试科目共四门,第一门为思想政治理论,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第二门为外国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第三门为业务课一,由我校自主命题;第四门为业务课二,由我校自主命题。各专业领域具体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注意事项: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九、复试
(一)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领域,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二)我校将在2014年4月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办法,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和方式。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十一、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十二、其他
(一)我校2014年硕士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招生目录中所列数据仅供参考。
(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三)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政策不符,须按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
电话/传真:0738-8227671
电子邮箱:rwkjyzb@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氐星路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7000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huhst.edu.cn/gr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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