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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4年招生规模数为1200人左右,(含非定向、定向)。各学科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另行发布。
二、培养机制改革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现阶段分别按照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10000元确定。研究生奖助办法参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
1、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的接收办法执行《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政策。
2、我校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的条件是:
(1)推免生所读本科院校应具有全国推免生资格的高校;
(2)申请人应拥护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申请人必须是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俄语和日语四级考试成绩≥60分;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7)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同等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申请程序详见校园网上《东北林业大学关于2014年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二)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生毕业时未获毕业资格者,不予录取。入学报到时需出示本科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承认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至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
(2)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国家英语水平考试CET—4成绩425分(含425分)以上,俄语和日语四级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
(3)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并在统考初试合格后,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请前往东北林业大学网站——研究生招生页面下载查询招生专业目录。
6、报名参加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图像采集)两个阶段。
2、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yz.chsi.cn/。
3、现场确认(图像采集)时间2013年11月12日-14日每天8:30-11:30,13:30-16:30,现场确认地点东北林大学研究生办公楼。
4、凡被我校确认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务必参加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图像采集)环节,否则将不予录取。
5、现场确认(图像采集)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证。持军人证者,需同时持有《军队人员(无身份证)报考2014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证明》;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学校团委出具的带照片的应届本科生证明并在本人照片处加盖公章;
④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籍学历信息存疑或境外学历获得者需同时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学籍学历证明;
⑤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前,将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及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考生登记表》邮寄或送至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⑦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交验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凡是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或报名单位与调档单位不一致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
7、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复试与录取
1、复试包括笔试、专业综合复试及外语口试。某些专业根据其特点还会考核考生动手能力、设计能力等。
2、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状况择优录取。
3、凡定向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六、其他事项
1、我校综合档案室备有历年考研试题,需要者请与档案室联系,电话0451-82190491。
2、☆标记为国家重点学科;★标记为自设专业。
3、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nefu.edu.cn.
4、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研究生楼704
邮政编码:150040
电话:0451-82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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