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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1.两种对立历史观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马克思正确地解决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创立了唯物史观。
唯心史观具有两大缺陷:①至多考察人们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进一步追究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动因。②只看到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而忽视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
2.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及其辩证关系
(1)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属于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是社会实践和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包括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以及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对社会发展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但不能脱离社会生产发生作用,不能决定社会的性质和社会形态的更替。
生产方式就是劳动者和劳动资料结合的特殊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生产关系是“物质的社会关系”。生产方式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集中地体现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首先,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其他一切活动的首要前提。其次,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结构、性质和面貌,制约着人们的经济活动、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等全部社会生活。最后,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的变化发展决定整个社会历史的变化发展,决定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的更替和发展。
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它既包括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也包括社会心理与自发形成的风俗、习惯。社会意识具有复杂的结构,根据不同角度可以将社会意识划分为①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②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③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和非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称为社会意识形态,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2)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②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依赖性,同时也有相对独立性,它在反映社会存在的同时具有自己特有的发展形式和规律:
首先,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的不平衡性。
其次,社会意识内部各种形式之间的相互影响及各自具有的历史继承性。
最后,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的反作用,这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突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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