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项目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管理及社会政策与社会法外,其他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获得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可免初试,直接参加复试。推荐和接收办法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信息。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二、报名与确认
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不得放弃资格;不得参加就业推荐;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不得申请国(境)外留学。
6.现役军人报考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我校非报考点,有关现场确认、考点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关注各相应报考点最新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必须认真、准确填写网报中各项信息,现场确认时,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政策和规定,我校在研究生报名、复试、录取和新生报到等环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在审查考生资格时,一旦发现伪造证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即时取消考生的报考或录取资格。
四、考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外国语
1月5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业务课二
复试等其它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
五、其它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依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术型硕士生的学费标准暂定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学年收取(具体标准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挂研究生学院网页)。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并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硕士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仍执行现行学费标准。各类硕士生的具体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最新信息。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近几年来,学校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形成了在省里和全国普通高校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研究生创新培养的体系:
1、设立创新研究基金,提高了研究生的创新和竞争意识。三年来共计立项290个项目。
2、设立研究生学术活动计划,每年举办全校性研究生科技学术论坛,提高研究生学术交流能力。
3、设立优秀研究生奖励基金计划,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选拔评选工作,做好以研究生署名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奖励促动工作,鼓励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开阔学术视野,提升创新创业和国际交流能力,促进产生一批高水平创新成果和创新型人才。
4、实施优质生源培育计划,对推免生和录取的有潜质优质生源进行个性化、精细化指导。
5、实施“卓越工程师论坛”计划。围绕着人才培养和企业需求有计划、有目的聘请企业卓越工程师到学校来就举办系列讲座,拉近学生与社会、企业之间的距离,营造校园企业氛围。
6、实施校企联合和参加省联合培养研究生“千人培养计划”。积极参与省教育厅——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千人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自2009年起到2013年,先后组织选拔300多名研究生参加该项目进行与企业等的联合培养工作,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长效机制。深受省厅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好评。
此外还有,参加教育部(教育厅)暑期学校学习计划、困难研究生扶助计划等。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在“挑战杯”等全国大赛中频频获奖,研究生署名第一作者高水平成果越来越多,被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录取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大幅度增长。每年研究生就业率都在95%以上,主要集中在华东、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具有一定的区域优势。
学校致力于多渠道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广大研究生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求学环境。
六、联系方式
各硕士点招生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见专业目录。
学校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5-2311612
研招QQ群号:182440658(申请入群时请注明:报考专业+姓名,入群后请根据要求改名)
EMAIL:zhangch@ahut.edu.cn
来源未注明“中国考研网”的资讯、文章等均为转载,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来源注明“中国考研网”的文章,若需转载请联系管理员获得相应许可。
联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扫码关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