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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一)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
(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二、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以教育部当年下达文件为准。
三、报考流程
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方式相同,需要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一)资格审查: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资格由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确认和审核,具体程序请查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网页。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网报结束前将《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送交或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我校不接收其它快递方式。
(二)领取校验码:考生持《考生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或省级考试管理机构)领取校验码(《考生登记表》上已有校验码的不用领取)。领取校验码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请查询报考点所在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或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网页。
(三)报考条件、招生专业、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方式等详见《2020西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西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录取
(一)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二)结合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录取学校优势学科考生。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录取前,考生需与我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五、管理
(一)被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负责管理。
(二)被录取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
(三)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六、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名称:西北民族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742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30 联系电话:0931-2938299
招生网址:http://cmsx.xbmu.edu.cn/frontIndex.action?siteId=87
七、申诉受理部门:西北民族大学纪监审办公室
受理电话:0931-2938568
注: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后续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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