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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性质
法学专业基础二考试是针对学术型法学各专业而设置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目的是测试考生是否了解法学理论的基本视野、理论、方法,测试考生是否较为系统和深入地掌握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的基础知识、理论、方法,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高层次法学学习和研究所必须拥有的较高的思维方式、视野,
是否具备较为扎实的基础知识、素养、能力。
二、考查目标
法学专业基础二包含民法学、刑法学和经济法学三部分内容,是针对法学学术型硕士招生而设置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目的在于考查学生对民法学知识体系、刑法学基本原理和知识、经济法学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了解学生是否具备1根据相关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2.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考查的题型及其比例
第一部分 民法学(50 分)
概念题 2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0 分;或概念辨
析题 1 题,共 10 分
简答题 2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
论述题 1 小题,或案例分析题 1 小题,每题 20 分,共 20 分
第二部分 刑法学(50 分)
问题辨析(20 分)
简述(20 分)
案例分析(10 分)
第三部分 经济法学(50 分)
概念比较 10 分左右
简答题 20 分左右
论述 20 分左右
四、考查内容
第一部分 民法学
一、民法总论
(一)民法概述
1.民法的概念
2.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3.民法的特点
4.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
5.民法的体系
6.民法的渊源
7.民法的适用范围
8.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
(二)民法基本原则
1.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2.平等原则
3.私法自治原则
4.公平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
7.绿色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公示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民事法律事实
(四)自然人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3.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4.监护
5.自然人的姓名、住所、户籍和身份证
6.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7.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五)法人
1.法人制度概述
2.法人的成立
3.法人的民事能力
4.法人的机关及法人的分支机构
5.法人的变更和终止
(六)非法人组织
(七)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概念
2.民事权利的分类
3.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八)物
(九)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行为概说
42.民事行为的分类
3.民事行为的成立
4.意思表示
5.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
6.效力存在缺陷的民事行为
7.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十)代理
1.代理概述
2.代理权
3.无权代理
4.代理关系的消灭
(十一)期限与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概述
2.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与延长
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
4.期间与期日
二、物权法
(一)物权概述
1.物权的概念
2.物权的分类
3.物权的客体
4.物权的效力
55.物权的保护
(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保护原则
2.物权法定原则
3.公示公信原则
(三)物权变动
1.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
2.动产物权变动模式
3.非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
4.不动产登记制度
(四)所有权
1.所有权概述
2.所有权的取得、行使、消灭
3.所有权种类
(五)共有
1.共有的概念与特征
2.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
3.共同债务
4.准共有
5.共有财产分割
(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七)相邻关系
(八)用益物权
(九)担保物权
1.担保物权概述
2.抵押权
3.质权
4.留置权
(十)占有
三、合同法
(一)合同概述
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合同与债
3.合同关系
4.合同的分类
(二)合同的订立
1.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2.要约
3.承诺
4.缔约过失责任
(三)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1.合同的条款
2.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
3.合同的形式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
2.合同的解除
(五)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概述
2.违约责任形态
3 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四、侵权责任法
(一)侵权责任法概述
1.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功能与体系
2.责任重合与侵权责任优先
3.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二)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概述
2.加害行为
3.损害
4.因果关系
5.过错
(三)数人的侵权责任
1.连带责任
2.按份责任
3.全部责任与补充责任
4.适当补尝
(四)侵权责任方式
(五)免责与减责事由
(六)特殊责任主体对他人致害的责任
(七)无过错侵权责任
第二部分 刑法学
一、刑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和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概念、刑法体系与刑法解释
1.刑法的概念、渊源和刑法的法律性质
2.我国刑法的创制与完善
3.我国刑法的体系
4.刑法的解释主体与效力
5.刑法的解释方法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2.刑法平等原则
3.罪刑均衡原则
(三)刑法的效力范围
1.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
2.刑法的溯及力
二、犯罪总论
(一)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1.我国刑法上的犯罪概念及其特征
2.犯罪构成的概念
3.犯罪构成的要件及其类型
(二)犯罪客体
1.犯罪客体的含义
2.犯罪客体的分类及其意义
3.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
(三)犯罪的客观要件
1.犯罪客观要件的内涵和外延
2.危害行为的含义、特征、表现形式
3.行为手段、对象、时间和地点
4.危害结果
5.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四)犯罪主体要件
1.犯罪主体的类型
2.刑事责任能力及其要素
3.影响责任能力的因素
4.犯罪特殊主体的身份要件
5.单位犯罪及其刑罚原则
(五)犯罪的主观要件
1.犯罪主观要件的内涵和外延
2.犯罪故意
3.犯罪过失
4.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5.无罪过事件
6.行为人的认识错误及其对定罪的影响
(六)正当化事由
1.正当防卫
2.紧急避险
3.超法规的正当化事由
(七)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1.犯罪停止形态的种类划分及其同犯罪阶段的关系
2.犯罪既遂
3.犯罪预备
4.犯罪未遂
5.犯罪中止
(八)共同犯罪
1.共同犯罪的概念、特征和界限
2.共同犯罪的形式
3.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九)罪数
1.实质的一罪
2.法定的一罪
3.处断的一罪
4.同种数罪与异种数罪
三、刑罚总论
(一)刑罚的概念、功能和目的
1.刑罚的概念
2.刑罚的功能
3.刑罚的目的
(二)我国的刑罚体系
1.主刑与附加刑的区别
2.主刑
3.附加刑
(三)刑罚裁量
1.量刑原则
2.量刑情节
3.累犯
4.自首与立功
5.数罪并罚
6.缓刑
(四)刑罚执行制度
1.减刑制度
2.假释制度
12(五)刑罚消灭制度
1.追诉时效制度
2.赦免制度
四、刑法分论
(一)刑法分论概述
1.刑法分则体系
2.罪名、罪状和法定刑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
1.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种类及其罪状
2.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界限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
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种类及其构成
2.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四)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种类及其构成
2.走私罪的种类及其构成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具体种类及其罪状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具体种类及其罪状
5.金融诈骗罪的具体种类及其构成、界限
6.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具体种类及其罪状
7.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具体种类及其罪状
8.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具体种类及其构成
(五)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具体种类及其构成
2.各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界限
(六)侵犯财产罪
1.侵犯财产罪的具体种类及其构成
2.各种侵犯财产罪的界限
(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具体种类及其构成
2.妨害司法罪的具体种类及其构成
3.危害公共卫生罪的具体种类及其罪状
4.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具体种类及其罪状
5.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具体种类及其构成、界限
6.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具体种类、罪状、界限
7.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具体种类及其罪状
(八)贪污贿赂罪
1.贪污贿赂罪的具体种类及其构成
2.贪污贿赂罪的界限
(九)渎职罪
1.渎职罪的具体种类及其构成
2.渎职罪的界限
第三部分 经济法学
一、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二)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过程
(三)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
二、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的概念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三、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
(一)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四、反垄断法
(一)反垄断法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
(二)反断协议
(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四)经营者集中
(五)行政垄断
(六)反垄断法适用制度与适用原则
(七)反垄断法的实施
五、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
(二)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确认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原理
(二)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七、产品质量法
(一)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
(二)缺陷产品与瑕疵产品
(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四)经营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与产品质量责任
(五)产品责任制度
(六)政府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的责任
八、财政法
(一)财政法基本慨念和基本原理
(二)预算法
(三)财政体制法
九、税法
(一)税法基本原理
(二)商品税法
(三)所得税法
(四)财产税法
(五)税收征收管理法
十、金融法
(一)金融法基本概念与基本原理
(二)金融调控法
(三)金融监督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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