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穗发改人口[2014]16号)文件,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公(治)字[2015]9号)文件规定:①被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硕士/博士生,新生入学可自主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②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博士生的不用办理户籍迁移;③已是广州市家庭户户籍的新生不能办理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④已是广州市人才市场户籍或集体户户籍考取的新生,且又没有房产的,可办理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
办理注意事项:
1、新生办理户籍迁移时间为入学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开学的当月,过期不再受理。
2、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籍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
3、新生入学报到时持户籍迁移证交至现场户籍接待点。
4、交A4纸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5、已婚的需要交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6、本校户籍直研(硕士、博士)的,请在入学报到时持户籍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到户籍接待点报到,所有事项同新生户籍办理的要求相同。如不办理相关手续,公安部门规
定做户口迁出处理
户籍联系部门:保卫处户籍科联系电话:020-85288159
来源未注明“中国考研网”的资讯、文章等均为转载,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来源注明“中国考研网”的文章,若需转载请联系管理员获得相应许可。
联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扫码关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