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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9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优秀生源调剂工作方案》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金宝
副组长:于敏
成员:盛庆红 王浩 王寅 吴云华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季海群
副组长:朱旭东
成员:贾庆贤 李丹 于丹 张余炼
三、接收调剂考生申请条件
1、符合《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
2、可申请我校优秀生源调剂的考生范围详见报名网站。本科结业、成人教育、自考、网络教育等学习形式的毕业生,分校、独立二级学院及主校区所在地以外的异地校区的毕业生不在接收范围之内。
3、我院接收调剂专业包括:
学术型:人机与环境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通信与信息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飞行器设计、航天仿生科学与技术;
专业型:航天工程专业学位。
4、考生申请调入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或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只能调剂到专业学位相关领域;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专业。
5、初试成绩符合原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6、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总分在 330(含)分以上。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英语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2、面试办法
(1) 面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不少于 4 人(共不少于 5 人),其中硕士
生导师不少于 3 人。成员名单对外严格保密,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
(2) 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不得相互讨论,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9 年校外调剂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面试表》。
(3) 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4) 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 3 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5)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6) 按教育部要求,学院对考生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录音。
五、复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
需审核:① 身份证;② 准考证;③ 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提交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④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③④ 材料复印件上交,原件现场核验)
复试考生交纳 80 元/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
第一批资格审查时间:3 月 8 日下午 2:30~4:3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材料、以及材料不符合我院调剂复试要求者均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地点:南航明故宫校区 3 号楼 318 会议室。
第一批面试安排:3 月 9 日上午 8:00 开始,地点详见资格审查当天公告。后续面试安排会根据报名情况在航天学院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六、面试程序
(1) 面试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自己所在面试小组的面试顺序。
(2) 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3) 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
(4) 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
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七、拟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超过 60 分方可录取。初试成绩不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将取消录取资格。
2、按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和复试总成绩(百分化后)各占 50%的比例给出总成绩,按相应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我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签发待录取通知后,考生必须在待录取通知签发后 1 小时内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 逾期不确认者将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八、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 29 号南航明故宫校区 A03 号楼 308 室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方式:025-84892805
投诉电话:025-84893600
九、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航天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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