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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体现了国家对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视和关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精神,我校自2019年起获得骨干计划的招生资格,为保证骨干计划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教民〔2005〕11号)要求,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存量的综合水平,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二)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三、招生计划及生源范围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拟招收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为20名(其中汉族在职考生比例不得超过10%)。
(二)生源范围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报考我校骨干计划的考生生源要求为云南省。生源及报考资格由云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进行审核。
四、招生专业、学制及学费
我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以及结合云南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围绕脱贫攻坚任务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将招生计划集中安排以下专业。
我校将视生源状况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
五、报考条件及程序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相关体检要求。
3.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考生的学历及其他条件必须符合《云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
5.考生必须从生源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获得骨干计划的报考许可。
(二)报考程序
1.报考资格确认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下载《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持此表到生源省(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申请报名许可,在职考生还须获得工作单位报名许可。
云南省考生请登录云南省教育厅网站查看《云南省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资格确认流程及要求》(http://www.ynjy.cn/web/28197/d23d133ee7bb4bbf844f1ccb0ff01b37.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按照相关要求于10月10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及周末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到云南省教育厅大楼1楼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大厅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校验码后,即可在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871- 65102709、65100177
2.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获得报名许可的考生,凭网报校验码在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进行网报(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网报成功后,须在报考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并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实行“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期间进行。
七、录取
(一)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骨干计划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二)我校骨干计划原则上仅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计划尚有剩余的情况下,可录取符合条件的汉族在职考生,但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对生源为云南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三)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研究生阶段学习,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保持一致。
(四)被录取考生须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八、学费及奖助
被录取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九、就业
(一)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二)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三)升学。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十、其他
(一)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教育部、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有关内容。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
邮政编码:650504
电话:0871-65033837
网址:http://www.grs.ynu.edu.cn
2.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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