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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道大学简介
---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 省部局共建高校
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系当时全军重点院校;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4年转属铁道部,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学院;2000年划转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为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2010年3月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2013年12月成为国家国防科工局、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5年7月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教育部批准为共建高校;2016年被河北省列为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第一批录取。目前,学校设有19个学院(系、部),25个研究所。现有49个本科专业,4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以及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金融硕士等5个专业学位授权种类,其中工程硕士拥有10个授权领域。拥有1个河北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8个河北省重点学科,1个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建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创新中心,1个河北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4个央企与学校共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800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近1000人,教授及其他正高职称人员230余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称人员450余人,博士生导师54人、硕士生导师491人,在校学生28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700余人。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河北省“巨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其中双聘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973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省部级以上专家称号160余人。另外还聘请了120余位两院院士、知名学者为学校兼职教授。学校设备总值4.9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30多万册、电子数据库22个,校园网已经实现百兆桌面、千兆主干、核心支持万兆、全交换的网络结构。
学校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内涵发展、特色取胜、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融知识教育、能力教育、素质教育为一体的教学改革,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61项。建有1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获得河北省高校综合改革试点学院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河北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4个,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3项,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项,河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项,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4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项目2项。学校在2011年获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获批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长期坚持服务国家及地方重大工程需要,瞄准科技前沿,集中力量开展多学科联合攻关,承担完成了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取得了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成果。在隧道施工新技术及环境控制、国防交通应急工程、地质超前预报、大型结构健康诊断、TBM掘进技术、交通环境与安全工程、虚拟现实技术等研究方向独具特色。近年来,学校主持承担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空间探测工程等各级各类项目900多项,科研经费达8.3亿元。获国家、军队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10余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中国卓越研究奖1项,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一等奖39项。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与美国、英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西班牙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在教学、科研、合作培养、学生交流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目前有来自孟加拉国、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纳米比亚、津巴布韦、阿尔及利亚等2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我校学习土木工程、电子工程、工商管理、国际贸易、MBA和汉语等专业,在校留学生200余人。
学校秉承“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精心育人、志在四方”的优良校风,始终坚持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基础知识扎实、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近20年连续保持在96%以上,2009年荣获“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5年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60余年来,学校培养了105000余名毕业生,造就了一大批知名学者、工程技术专家和高级管理人才。《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多家媒体报道了学校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国务院原副总理李岚清同志曾赞誉我校毕业生为“托起彩虹的年轻人”!
经过68年的风雨兼程和历史积淀,石家庄铁道大学汇集军队、部委和地方院校优势于一身,形成了“慎思明辨、知行合一”的校训和“军魂永驻、校企结合、育艰苦创业人”的鲜明办学特色,在国家经济建设主战场谱写了一页页辉煌的篇章。在未来的征程上,学校将不忘初心,加快发展,努力建成国内知名特色大学,为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石家庄铁道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1.201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计划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目录》),《招生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是参照2018年招生计划和实际招生人数制定的,仅供参考,最终的招生名额以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具体招生学科参见《招生目录》。
3.各专业招生计划中含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我校将在接收推免完成后(10月25日),再次发布分专业招生计划。
4.按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收10人,其中全日制4人,非全日制6人,且只在专业学位招生。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复试时进行体检)。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即2017年8月3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如获复试资格,需以笔试形式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专业应与之前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1-5条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7.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1-5条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8.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1-3条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即2016年8月31日前大学本科毕业);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即2014年8月31日前高职高专毕业或大学本科结业);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即2017年8月31日前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三、报名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2018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我校接收推免生具体办法可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具体办法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预报名: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名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根据往年经验,网报最后一日是修改和报名的高峰期,考生应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几日完成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复试时将学历(学籍)结果交我校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的,不能参加考试。
9.我校只招收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外国语种考生报名。
四、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携带《准考证》参加复试。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本科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招生目录里各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初试
1.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风景园林规划设计》(4小时)、《建筑设计》(6小时)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初试科目参见我校《招生目录》。
六、复试录取
1.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2.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时我校将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如获复试资格,需以笔试形式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法律硕士(非法学)和工商管理硕士(MBA)不加试)。
七、奖助贷政策
(一)我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助贷政策,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均有机会获得较大额度的资助。对全日制研究生的奖助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国家奖学金20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二等6000元,三等4000元;科研业务费每生3000元;助教、助管津贴每月500元;助研津贴不低于每月200元;同时,还设有优秀论文奖励、科技竞赛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等多渠道、立体化的奖助贷政策。
(二)具体的奖助贷政策,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办法》、《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助办法》(研究生学院网站提供下载)。
八、特别提示
(一)录取类别
1.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以全脱产的方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或适当延长的修业年限内,以阶段性集中授课学习的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
2. 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在以下2种学习方式中选择:阶段性集中授课、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班跟读学习。各学科对非全日制考生的要求参见《招生目录》备注栏。
3.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冀价行费【2014】1号、冀价行费【2008】42号)规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23000元/人,工商管理硕士(MBA)28000元/人。
(三)个人信息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选择并仔细核对报考院系、专业、考试科目及对应的代码、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出生日期是否准确(出生日期应与身份证号码一致)。因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必须详细填写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准确、详细、固定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确保在审核报名资格、发布复试通知、邮寄录取通知书时能及时联系,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其他
1.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除招生说明中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外,各专业对考生如有特殊要求,已在招生目录的备注栏中注明,请考生认真阅读。
4.考生报名时,填写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5.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一个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
6.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网上公布。
7.我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请考生审慎鉴别,以免上当受骗。
九、参考资料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备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2019年初试考试大纲)。
十、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50043
E-mail:yanzhaoban@stdu.edu.cn
咨询电话:0311-8793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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