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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研究生新生:
一.关于报到时间和地点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于7月14日(周六)8:30—16:30到外语楼222房间报到,请在指定时间内报到。
2.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所在学院辅导员请假。未请假(含请假未获准)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时要交的材料和费用
1.本科生请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请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
2.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6张。
3.报到所需费用约300元。包括公共课教材费、体检费等。
4.党团组织关系:
(1)只有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党员、团员组织关系可以转入学校。
(2)凡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学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党员,要按照学校规定参加组织生活,按期缴纳党费。
(3)党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流程:
省内考生应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所去单位应选择所去学院党组织,如“中国共产党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省外考生应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的同时,应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所去单位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学院”
有工作单位的定向生,如不在我校参加组织生活,不转组织关系。
个人组织关系介绍信(电子版、纸质版)一般有效期为90天。学校在审核新生党员档案后,为各位新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时间一般为9月中下旬,请考生掌握好办理时间。
5.个人档案: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自行确定是否将档案转到我校。为便于非全日制研究生落实就业单位和党员组织管理,一般情况下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不转档案,应届本科生档案回生源地。请新生按我办先前发的“调档函”要求自提档案,入学时交到报到处。新生要妥善保管本人档案,不得损坏封条,如档案袋未密封或有破损,我校拒收。为防止新生档案在邮寄和交接过程中丢失,我校不接收邮寄档案,如新生所在单位坚持不允许自带档案,请通知其一定要以“机要”方式寄到我校。地址:邮编:116029,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吕晨曦老师收,联系电话0411-82159786。
6.户口:非全日制新生户口不迁入。
三.关于学费、宿费的缴付办法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按时如数缴纳学费后方可注册取得学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选课、上课、考试)等。
为了方便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请研究生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合作银行中国建行银行缴纳相关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1.银行代收学费、住宿费的程序是:学生持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存款;银行根据学校提供的学费、住宿费数额标准划款,并向学校提供划款结果;学校根据划款结果向学生提供缴费收据(收据由各学院发放),并办理学生的注册、报到、住宿等手续。
2.中国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初始密码为955330,学生本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可以在当地任意建设银行营业柜台或智能柜员机修改银行卡密码;请在报到后,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辽宁师范大学主校区门口建设银行进行银行卡激活。
3.信封上有考生编号、姓名和院系,新生接到银行卡后,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核对一致后,于7月10日前将所需缴纳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合计款额存到银行卡中;核对不一致,请不要存款,要在报到当日持卡和录取通知书到校计财处核实。卡内至少多存1元,作为卡内余额,否则无法划转学费、住宿费。
4.新生可通过银行柜台、ATM机或开学后到各自学院查询缴费情况。
5.关于助学贷款
国家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规定:请研究生自行联系生源地研究生资助主管部门(例如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报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开学后持贷款手续到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黄河路校区北院文科1号楼612室)找吕老师签字,盖研究生院公章。研究生院只能负责学生身份审核工作,其它不明事宜,还请自行查阅相关网站。
准备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也可按规定时间先缴学费和宿费,待助学贷款发放到学校后,学校会及时将多余的钱退还到学生银行卡里。贷款事宜可向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吕老师咨询,电话:0411-82159786。
6.因学生本人原因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如学费、住宿费存入银行卡后银行卡丢失,可拨打免费电话口头挂失(建设银行免费电话:95533),待开学后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银行办理正式挂失。补办新卡后,请持身份证和新银行卡到校计财处财务自助服务终端(北院后勤楼213室或一楼服务大厅)更换新的卡号。
7.研究生学费和宿费均分年交,学费标准见附表1《辽宁师范大学2018级研究生学费标准》,宿费标准见下文。
8.缴费咨询电话: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0411-82159381;建设银行:0411-88067875。
四.关于住宿
1.非全日制新生自愿申请宿舍步骤:
暑假上课期间,所有学生均可在黄河路校区安排宿舍。住宿条件:四人间,学校提供被褥、脸盆、蚊帐等基本住宿行李,不提供洗漱用品。(行李非全新,退宿时不能带走,亦可自带行李。)收费标准:30元/人/天。
有住宿意向者,请于7月10日前在我校发的建设银行卡一次性存满住宿费(比如需住宿18天,则至少应存540元)。
报到时请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一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于7月14日-15日前往11公寓门卫处(黄河路校区北院)登记并办理入住手续。登记办理成功后由计财处从学费卡扣款。扣款不成功者,校园管理中心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进行清退。
非全日制研究生亦可自行联系校外住宿,亦无须向学校辅导员报备。
如有住宿相关问题请咨询校园管理中心,电话:0411-85827430。11公寓门卫电话:0411-82158301
2.没有预定宿舍的(没有在7月10日前通过银行卡交宿费的),如开学后想在校内宿舍住,黄河路校区请与吕秀娟老师(电话0411-85827430)、西山校区请与齐野老师(电话0411-85992052,15640989916)联系。如有空床位,我们会尽力安排,但不一定能全部满足需求。
五.关于医疗保险
截止今年6月,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能参加大连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商业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的商业保险投保须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这是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学生意外伤害及疾病住院保险”移动端专属投保链http://www.epicc.com.cn/t/JRBZru(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该保险可有效补充“社保”无意外伤害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额,并享有政府的补贴。你可以复制这个链接,通过微信或短信转发给您的同学,同学可以在移动终端投保并在线支付,投保成功后,将收到短信提示,收付确认工作将由系统自动完成。快试试吧!若有问题,请联系客户销售专员。详情登录后即可查看。【人保财险】注:有投保意向的研究生同学请自愿在移动端投保。
六.持“录取通知书”可购半价火车票
新生报到时,我校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到校。
七.关于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
请新生认真阅读我校研究生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master.lnnu.edu.cn),并在入学后严格遵守。
八.关于采集2018级研究生新生电子照片的通知
2018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前需上传电子证件照,以便办理“校园一卡通”,请新生认真阅读我校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的相关通知。
http://nic.lnnu.edu.cn/webroot/nic/tzgg/20180606/39845.html
请特别注意:非全日制研究生上传照片时间:7月10日前。
九.7月10日,请新生再次浏览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并关注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liaoshiyanjiusheng)及时查看《报到须知》或其它临时通知。
辽宁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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