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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对初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
(一)复查前仔细阅读
考生所有答卷已经认真评阅,考试成绩已经多次复核与校对。个别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查。建议考生对本人的考试成绩进行客观分析和正确估计,理性提出复查申请,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
(二)复查内容
复查范围仅限于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总分累加错误、登分错误情形,评卷标准不在复查范围之列。
统考科目,考生可复查的内容限教育部统一评卷后下发我校的考卷大题得分情况。自命题科目,考生可复查内容限科目内各部分大题的得分情况。
(三)复查流程
考生务必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和步骤进行成绩复查申请,否则,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根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通知,对评卷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于2月26日—27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并按下列要求邮寄材料(每名考生限复查1门成绩)。3月8日,招生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复查工作,并于3月8日17时前公布复查结果。
Step1:
按照附件要求完整、准确填写《2018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Step2:
考生将申请表原件、成绩单(打印版)及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寄至公安大学研招办。
邮寄方式:仅限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
内件品名:复查申请表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
收件人:公安大学研招办
电话:010-83903086
邮编:100038
邮寄截止日期:2018年2月27日(以邮寄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应妥存邮件编号,方便查询邮件收发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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