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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为了维护既有的、实现未来的共同利益,通过协商并缔结经济条约或协议,实施统一的经济政策和措施,消除商品、要素、金融等市场的人为分割和限制,以国际分工为基础来提高经济效率和获得更大经济效果,把各国或各地区的经济融合起来形成一个区域性经济联合体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有四个阶段:
贸易一体化,即取消对商品流通的限制;
要素一体化,即实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通;
政策一体化,即在集团内达到国家经济政策的协调一致;
完全一体化,即所有政策的全面统一。
(2)最具代表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①欧洲联盟
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EU)的前身是欧洲经济共同体(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EEC)。1951年4月,西欧6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在法国巴黎签订了《欧洲煤钢联营条约》(也称《巴黎条约》),建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煤钢共同体建立后,西欧6国认为可以把巴黎条约的原则扩大到其它领域。1957年3月25日,西欧6国政府在意大利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和《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这两个条约合在一起统称为《罗马条约》。《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同时,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成立。自1958年1月《罗马条约》生效、欧共体成立以来,经过几十年的努力,西欧经济一体化取得巨大成就。1993年1月建立了欧洲统一市场。1993年11月“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生效,成立欧洲联盟。1995年1月瑞典、芬兰、奥地利加入,使联盟由12国扩大为15国。1999年1月1日欧元如期启动。2002年1月1日起,除英国、瑞典、丹麦外的欧盟的12个国家开始使用共同的货币欧元,实现了经济货币联盟计划。
②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是在20世纪80年代由澳大利亚建议下建立起来的。
1989年11月,亚太地区的12个国家(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韩国、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文莱)在澳大利亚堪培拉举行第一届部长会议,拉开了亚太地区广泛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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