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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一)实践的本质
(二)实践的基本特征
(三)实践的基本形式
(四)实践的基本要素
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基本要素都是认识主体、认识客体以及连接二者的认识中介。认识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认识与实践具有同构性。
(五)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主体和客体是相互作用的关系。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
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主要包括三个环节:
①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
②按照实践目的和方案借助手段实际地作用于客体,把实践方案变为实际的实践活动;
③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
(六)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首先,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人成为认识主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需要。
其次,实践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不仅如此,主体用于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维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
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定人的大脑和感官在生理素质上的差异对认识的影响。但生理素质的差异不能决定人的认识能力。
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认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来源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是改造客体,指导实践。认识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即是认识价值的实现过程。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
【认识的本质】
(一)认识的本质
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二)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
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存在着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路线,另一条是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路线。
唯物主义哲学坚持反映论的立场,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唯心主义哲学颠倒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否认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把认识看作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这就割断了认识同客观现实的联系,否定了认识的客观依据,陷入了主观随意性。
(三)辩证唯物主义能动反映论与旧唯物主义直观反映论的区别
旧唯物主义即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外界对象。它有两个严重缺陷:一是离开实践考察认识问题,因而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二是离开辩证法来考察认识问题,不了解认识的辩证性质,不能把认识看做是不断发展的过程,而认为认识是一次性完成的。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认为认识首先是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的双向互动过程,是认识主体能动地创造的过程。同时,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把认识看成是一个由不知到知、由浅入深的充满矛盾的能动的认识过程。
(四)能动反映的基本特点
1.认识的本质: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它不但具有再现客体内容的反映性特征,而且具有实践所要求的主体能动的创造性特征。
2.能动反映的特点:再现客体(摹写性),创造性(以实践为基础)。
【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一)两次飞跃: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1.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1)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
认识的发展过程,首先是从实践中产生感性认识,然后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人在实践中通过感官对事物外部形态的直接的、具体的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感性认识具有直接性和具体性。
理性认识是人通过思维对事物内部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以及假说和理论等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的特点是它的间接性和抽象性。
(2)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二者对立统一:
一方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质的区别。
另一方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相互联系的:①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依存。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唯物论;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辩证法。②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互相交织、互相渗透的。一方面,感性中渗透着理性的因素。同样接触客观事物,由于理论准备不同,感受就可能大不一样。所谓“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另一方面,理性中渗透着感性的因素。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要通过感性认识来说明。感性认识丰富的人与经验贫乏的人相比,对事物理解的深度是不―样的。黑格尔说过,对于同一句格言,出自饱经风霜的老年人之口与出自缺乏阅历的青少年之口,其内涵是不同的。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两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割裂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会产生唯理论和经验论的错误。
(3)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的条件
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正确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二是必须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工制作,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
2.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是认识过程中更为重要的一次飞跃:①从实践角度看,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②从认识的角度看,使认识得到检验、修正和发展。
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第一,要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和具体的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要把关于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同主体自身的需要和利益的认识结合起来,形成正确合理的实践观念。这是由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变理论为现实的中介环节,也是决定性的环节。
第三,要把理论的正确性与现实的可行性统一起来,寻求实现理想客体的具体途径和工作方法。
第四,理论必须被群众掌握,内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两种因素: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
理性因素是指人的理性直观、理性思维等能力。它在认识活动中的作用主要有:①指导作用。认识课题的选择、认识工具的使用以及认识结果的总结都离不开理性因素的指导。②解释作用。借助科学理论,对纷繁复杂的现象做出系统的说明。③预见作用。以科学理论为依据的科学预见具有更大的可靠性。
非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情感、意志,包括动机、欲望、信念、信仰、习惯、本能等,以非逻辑形式出现的幻想、想象、直觉、灵感等也属非理性因素。它在认识活动中的作用主要有:①动力作用。②诱导作用。③激发作用。
(三)两种属性: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发展的无限性
认识的发展过程还表现在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认识发展的无限性上。
认识过程的反复性是指,人们对于一个复杂事物的认识往往要经过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这是因为在认识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主观和客观的矛盾。从客观方面看,事物的各个侧面及其本质的暴露有一个过程;从主观方面看,人的认识能力有一个提高的过程。
认识发展的无限性是指,对于事物发展过程的推移来说,人类的认识是永无止境、无限发展的,它表现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无限循环,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不断推移的永无止境的前进运动。
(四)两个统一:认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这是人类运动的辩证发展过程,也是人类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这决定了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和历史的。
所谓具体的,即主观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符合;
所谓历史的,即主观认识要同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客观实践相适应。由于客观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所以,主观认识也应当是具体的、历史的。如果主观认识仍然停留在原来的阶段上,①思想落后于实际,就容易犯保守的错误;如果事物的具体过程尚未结束,原有的矛盾尚未得到充分的暴露和展开,向另一个具体过程推移、转变的条件还不具备时,如果人们硬要把将来可能做的事情勉强拿到现在来做,②企图超越阶段,就容易犯冒进的错误。“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或右的错误思想。”
【真理及其特征】
(一)真理及其客观性、一元性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真理具有客观性,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有两层含义:
其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中包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
其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客观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真理的一元性是指对于特定认识客体来说,真理只有一个,它不因主体认识的差别和变化而改变。在任何情况下,对于特定实践活动中特定的认识对象来说,只能有一种认识是与特定的认识客体的状态、本质和规律相一致的,这种认识就是真理。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是个发展过程,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1)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有三层含义:①就真理的客观性而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包含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②就人类认识的本性来说,完全可以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③从真理的发展来说,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度的,也有三层含义:①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对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方面的正确认识,有待于扩展;②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层次的近似正确的认识,有待于深化;③从进程上说,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发展。
(2)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关系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重属性。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包含的。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所以,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不可分的,没有离开绝对真理的相对真理,也没有离开相对真理的绝对真理。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真理是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过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人们获得的每一个真理性的认识,都是绝对真理的一个成分,都是通向绝对真理的一个阶梯。它是以往实践和认识已经达到的成果,又是进一步迈向绝对真理的起点;它是一个个承前启后的中间站,又是一个个由相对向绝对转化的关节点。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就是这样由相对到绝对不断发展和转化的过程。
(3)思维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是同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辩证统一相一致的。人类的思维,按其本性、能力和可能性来说,是能够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这就是思维的至上性,亦即思维的无限性和绝对性。但是,每一个人乃至每一代人,由于受到客观事物及其本质的暴露程度、社会历史的实践水平、主观条件以及生命的有限性等各方面的限制,他们的思维又是非至上的,亦即有限的和相对的。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这种至上和非至上、无限和有限的对立统一,决定了作为认识、思维成果的真理,也是绝对和相对的对立统一。
(4)对待真理的科学态度既要坚持、又要发展
(三)真理的具体性
真理是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表明真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从内容上讲,真理是运动发展着的事物的多方面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从形式上讲,真理是由一系列的概念、原理所构成的理论体系。
真理的具体性所包含的内容和要求是:真理是全面的,真理是历史的,真理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是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主观对客观的符合,它要受到条件的制约,并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离开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真理就是抽象的、无意义的。
(四)真理与谬误、成功与失败
真理发展的过程,不仅是相对不断趋近绝对的过程,而且还是不断同谬误作斗争并战胜谬误的过程。真理和谬误相伴而生,人类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难免发生谬误。
由于真理和谬误决定于认识的内容是否如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因此真理和谬误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认识,它们是对立的。
但是,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转化:①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没有真理,也无所谓谬误,没有谬误也无所谓真理;②真理中包含着某种以后会暴露出来的错误的方面或因素,谬误中也隐藏着以后会显露出来的真理的成分或萌芽;③在一定条件下,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但超出一定的范围,它们就会互相转化。
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我们要善于坚持和发展真理,敢于和善于同谬误作斗争。在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正确的认识往往会导致成功的实践,而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们的实践活动也会达不到自身所期待的结果,导致失败。只要人们认真分析失败的原因,化不利条件为有利因素,就能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变失败为成功。
【真理的检验标准】
(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
从真理角度看:①真理的本性是主观和客观的一致、符合。真理的检验标准不能在纯粹主观范围内去寻找,而要把主观与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对照。
从实践角度看:②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活动,是沟通主观和客观的“桥梁”,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同客观联结起来并加以对照,从而检验主观同客观是否相符合。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的作用。
(二)实践的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是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外再无别的标准;凡经过实践证明了的一切认识都是客观真理,都具有不可推翻的性质;实践能够检验一切认识,即使当前的实践还不能加以判定,最终也会被以后的实践作出裁决。
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是指:一定历史阶段上的具体实践具有局限性,它往往不能充分证明或驳倒某一认识的真理性;实践检验真理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已被实践检验过的真理还要继续经受实践的检验。
我们必须把实践对真理的检验,看做是全部人类实践即无数个别的、历史发展着的、整个社会的实践对真理的检验。坚持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既可防止唯心主义的随意性,又可避免形而上学的绝对化。
【真理与价值】
为了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们必须通过实践改造外部世界,创造出能够满足人类需要的事物。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存在着主观符合客观的真理问题,而且存在着按照主体的需要和尺度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价值问题。
(一)价值及其特征
“价值”是揭示外部客观世界对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是指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价值由两方面构成,一方面是主体的需要和利益;另一方面是客体的某种属性或性能。
价值的特性:
①价值具有客观性。
②价值具有主体性。
③价值具有社会历史性。
④价值具有多维性。
(二)价值评价
价值评价是主体在对客体属性、本质和规律认识的基础上,把自身需要的内在尺度运用于客体,对主体和客体的价值关系进行评判。其特点主要有:
①评价是以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的;
②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有直接联系,是依主体的特点而转移的;
③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相关的知识性认识。
价值评价并不是一种主观随意性的认识活动,而是具有客观性的认识活动。只有正确地反映了价值关系的评价才是正确的评价。实践是检验评价结果的标准。成功的实践既表明知识性的认识是正确的,同时也表明评价性的认识是正确的,表明评价正确地反映了客体对主体的价值关系。
(三)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关系
在实践中,真理既是制约实践的客观尺度,又是实践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即通过实践获取外部世界的科学认识;而价值则是实践追求的根本目标,同时又是制约实践的主体尺度,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基础上是辩证统一的。
真理和价值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关系,主要体现在:首先,成功的实践必然是以真理和价值的统一为前提的。任何成功的实践都必然是既遵循真理尺度,又符合价值尺度,并将二者统一起来的结果。其次,价值的形成和实现以坚持真理为前提,而真理又必然是具有价值的。再者,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是相互制约、相互引导、相互促进的。
坚持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辩证统一,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和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
【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
(一)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及其辩证关系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认识的任务不仅在于解释世界,更重要的在于改造世界。坚持认识和实践的统一,归根到底是要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结合起来。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既是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过程,也是认识和改造主观世界(人们自己的认识能力)的过程。
(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必须用于创新
(三)自由与必然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也就是从必然走向自由的过程。必然性即规律性,指的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自然和社会发展所固有的客观规律。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认识必然,争取自由,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目标,是一个世界历史性的过程。由必然到自由表现为人类不断地从必然走向自由王国的过程。
(四)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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