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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继续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山西省2017年度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24日
山西省2017年度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以充分发挥三支一扶计划示范引领作用为核心,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保障体系,确保三支一扶人员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
二、工作任务
1.扎实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2.圆满完成2017年度招募工作;
3.做好新招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工作;
4.抓好服务期满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去向统计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扎实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按照《山西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和《关于严格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情况月报备案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节点、按时限、按标准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1.抓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协议签订制度。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做好指导工作,督促三支一扶大学生与服务单位签订《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并将协议书作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依据存入本人档案。
2.做好考核工作。按照三支一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做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3.严格三支一扶大学生人事档案管理。2017年新招募人员必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保管。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单位。报到通知书、年度和期满考核表要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4.搞好服务保障工作。要安排好在岗人员食宿、工作等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留人、用人环境。
(二)完成2017年度招募工作
2017年拟招募60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全面推行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在当地纳入事业编制模式,并享受其它相关优惠政策。
1.招募范围和条件
招募高校毕业生的范围确定为2016届、2017届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鼓励支农、扶贫岗位不设置专业要求,支医岗位毕业年限和学历适当放宽)。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了解三支一扶计划性质,自愿到基层服务,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到30周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符合服务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
2.招募步骤
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选拔,择优录取。各招募环节具体实施时间按照《2017年山西省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公告》确定的时间执行。
(1)岗位征集
岗位征集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人才需求情况初步拟定,报县人社局筛选后递交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确定。
(2)网上报名
在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x.hrss.gov.cn)、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山西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发布三支一扶招募公告。
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3)资格初审
各市人社局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操作方法,按照岗位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4)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5)资格复审
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是否符合招募条件、相关证件及《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或《报名登记表》(考生网上报考时填写打印)填报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等证书的,先由就读学校出具学历和专业证明。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必须在9月1日前提供,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服务资格。
(6)面试
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方案由市人社局参照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法审核并组织实施。
笔试和面试两项组成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支医或特殊急需紧缺人员计划招录人选的综合成绩比例分配可由各市人社局提出意见,并经省三支一扶办审核备案后进行适当调整。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空缺后不再递补。
(7)体检
7月底,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募人员。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8)公示
8月初,在人社厅网站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9)报到上岗
9月1日前,各市人社局发放《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组织招募人员上岗服务,并督促招募单位与三支一扶大学生签订服务协议,检查人员到岗服务情况。
3.信息系统管理
(1)上传招募信息
8月10日前,各市在山西三支一扶管理之家QQ群共享中下载三支一扶数据导入示例模板表格,按表格内容详实填写2017年拟招募大学生信息,(注意:不要更改表格内容,名字中间不留空格),并将电子版发送到省三支一扶办,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上传至人社部信息系统。
(2)完善人员信息
各市三支一扶办要督促县级三支一扶信息管理员在9月中旬前,将招募人员的基本信息在三支一扶信息系统中完善完毕。其中服务单位具体名称、毕业证号和身份证号等信息要填写齐全并确保准确。
(3)报送相关材料
各市于9月20日前,将招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省三支一扶办。报告包括招募整体情况、招募人员名单和上岗人员岗位详细名称等内容。同时,要将大学生身份证号、毕业证号、银行卡号、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的有关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和《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或《报名登记表》的复印件随报告一同报送。
(三)做好新招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工作
为使新招募人员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其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做好新招募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各级三支一扶办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将三支一扶大学生能力提升培训纳入服务单位工作范围。在省三支一扶办实施示范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和岗位要求,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学习,每年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在岗脱产培训。
(四)抓好服务期满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去向统计工作
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是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2017年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1.圆满完成新招募人员岗位与事业单位编制挂勾的任务
各地要创新思路、广开渠道,积极争取编制、财政部门的支持,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好招募岗位与编制挂勾的政策措施,确保新招募人员期满考核合格后在服务单位入编就业。
2.落实好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考(聘)基层服务人员政策
一要严格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政策。在公务员招录中,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中每年应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15%,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和《关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办法》(晋组通字〔2015〕8号)中要加大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基层公务员的力度,定向考录比例应达到当年乡镇公务员录用计划的30%以上的要求,抓好基层服务人员参加公务员考录的政策落实。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政策。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要求,基层专门岗位要按比例定向招聘。即原则上乡镇事业单位的全部招聘岗位,县(市、区)事业单位不少于40%的招聘岗位,省、市事业单位不少于12%的招聘岗位,要用于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完成期满大学生就业去向统计工作
11月底前,各市三支一扶办要将当年服务期满人员的就业去向信息进行认真统计汇总,上传至三支一扶管理信息系统。并于12月初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省三支一扶办。
四、有关要求
(一)优化环境,提高服务意识。各市人社局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县级人社局和各服务单位要全面担负起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安全、健康等服务管理工作。要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全面解读相关政策。通过深入挖掘三支一扶人员感人事迹和成长成才优秀典型,增强三支一扶计划的吸引力,营造服务基层的人才氛围。
(三)积极协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人社部门要主动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好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培训、宣传、慰问等工作经费,建立起三支一扶工作经费的长效保障机制,确保三支一扶计划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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