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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大2017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我校今年硕士计划为16名,其中汉族在职考生比例不得超过10%。
二、招生专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专业为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少骨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二)生源范围
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四、报名
(一)报考资格审批
考生下载并填写《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经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凭生源所在省审批同意的《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二)报名
2016年10月10日-3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凭网上报名校验码,按网站提示和要求(其中专项计划应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根据考生所在省的省级招生部门网报公告要求选择相应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进行报名现场确认。
报考我校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请于2016年11月20日前将省级教育厅审批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或送)至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初试
1.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4-25日。
2.初试地点:由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点确定。
六、复试
1.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分数线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分数线要求。
2.复试时间:2017年4月初,具体时间、地点由另行通知。
七、录取
1.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给予适当倾斜。
2.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未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在骨干计划基础培训学校(一般为辽宁石油大学)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合格后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3.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八、其他
1.学生资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校和基础培训学校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2.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3.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4.升学。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应届硕士毕业生只能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附件1: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doc
附件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doc
单位代码:10414;地址:江西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瑶湖校区)
邮政编码:330022;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考试办公室
电话:0791-88120609、88120608(传真);联系人:赵老师、许老师
微信公众平台:jxsfdxyzb;QQ:2833044662
网址:http://yz.jxnu.edu.cn/(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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