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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
我校欢迎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到我校攻读研究生,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东北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和《东北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截至现场确认结束前,修完报考相关专业10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且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及格线)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者方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017年我校单独考试的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单独组织考试招收四年以上工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二、招生学科与领域
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三、报名
考生报名分为两个必须的步骤,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信息日期: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报名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考生必须选择辽宁省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详见辽宁省网报公告)。
(2)考生必须准确详实地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应保证上述信息在2017年8月前有效,以确保在招生的各个阶段保持畅通的联系,由于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问题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在录取前,我校将调取所有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考生的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将同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请关注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网报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到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关于选择报名点的具体要求详见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网报公告)。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学校将审查复试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学位证、准考证以及盖有原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补验毕业证、学位证)。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
请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
初试日期为2016年12月24日—2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成绩约在2017年2月中旬后公布,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下载。
初试科目设置:
统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其中自命题科目346体育综合、625体育学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会计(专业学位):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英语二(满分100分)。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各科均为我校自命题。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中旬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各类享受加分政策均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及调剂
(一)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
我校将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其单位,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2017年我校单独考试计划招收40人,其中理学、工学招生人数不低于单独考试招生总数的70%。
(二)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的程序及要求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七、其他
(一)统考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自命题科目历年试题。
(三)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情况详见附件。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原则上为业余时间到校上课。
(五)奖助学金基本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六)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批复的各类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
(七)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招生方式详见《2017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章程》、《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章程》。
(九)2017年,我校将在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中招收“东北大学-东网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以“产学研”为导向,围绕“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方向进行专业学位创新培养。
(十)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原综合科技大楼)521室
邮政编码:110819
联系电话:024-83687556
传真号码:024-23907982
网址:http://www.graduate.n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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