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新闻话题
在今年的研究生考试中,西安36岁的陈女士开考前因未带身份证下跪恳求先进考场遭拒,此后该女子收到家人送来的身份证,又因开考已过15分钟被拒绝进考场,再次下跪请求遭拒。据悉,她为了考上医学类研究生,在上班之余已复习了一年多。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公众如何看待该事件?官方在处理这类突发事件就再没有别的办法吗?
什么才是公平?所有人遵守同一规则
大家都会为这位陈女士抱憾。从我个人的感情角度讲,我也希望,让考官变通一下,先考着,等身份证送来了,核对下就行了。为了能进去考试,屈辱下跪两次。真是让人无限同情。但是,同情改变不了考试的规则。
尽管,后果有些残酷,但我还是能够接受的。试想,如果每个人都因为特殊原因,可以忽略我们共同定下的规则,不遵守所有人之间的契约,那么在我们身边,就会有无数的“特权人士”存在了。这次不让陈女士因为特殊原因,而破坏了考试规则,那么下次也就没有人会因为其他特殊的原因提出同样的要求了。
放眼当下,我们身边不时的有“我爸是李刚”现象发生,就是因为我们社会运行有好几套规则。
官员有官员的规则、富商有富商的规则、穷人有穷人的规则,在同一件事情跟前,他们都在使用或者按照自己的规则行事,结果很难保证公平和正义。
在我国现阶段转型时期,如果能够严格遵守“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会因为身份、金钱、权力的干扰而改变的话,那对于我们每个社会成员来说,是一件幸事。
可我们往往成了规则的破坏者,我们违反了法律,是事出有因,那么可以启用另一套法律,这是在破坏;我们考试迟到,或者忘带了身份证,违规了,考官还是让我考试,这是破坏规则。正是在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情况下,我们加入了破坏的大多数。
所以说,陈女士即便下跪,即便是七老八十了,她没有按照规则来办事,那么对不起,我同情你,但是不会放行你,也不会支持你。这对陈女士是公平的,对其他考生也是公平的。因为,公平就是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够遵守的是同一条规则。
正方网友》
考场规则都是冷面孔
江苏省镇江市王景曙:以“下跪”行为来表达诉求,有些人一辈子都做不出。仅仅半个小时里,陈女士却两次下跪求考,换来的不是绝地逢生,而是悲情叠加。就事论事,我们除了对陈女士深表同情,似乎就没啥好说的,更无权指责相关工作人员“冷漠无情”,看看那白纸黑字的考场规则,又有哪一条不是“冷面孔”。按章办事,无可厚非。
所有人都得遵守规矩
福建屏南县张天潘:一个如此重要的考试竟然忘带证件(在准考证等上都有明文提醒要带齐证件),是非常低级的错误。我们应该明白,制度规定就是硬性的、刚性的,不能联想社会上有一些不公平现象或者规定执行不严的案例,就认为规矩是可以变通的,规矩就是要所有人都遵守的,正如法律面前,要人人平等。
反方网友》
规定不该都是冰冷的
山东网友我为公平:大多数人都对保安和老师的举动表示支持,认为不应该对下跪女士网开一面,规定面前就应该铁面无私。遵守法规、以法规为准绳,我都赞成,毕竟我们是法治社会。但法规真的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在此事面前,真的就没有回旋的余地?我们为何总要法规冷冰冰的,为何就不能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
考试规则还可完善
重庆网友我之常情:我们在这里不应当过多反思执行者的不人性化,而应当反思考试规则是不是合理,还有没有进行完善的余地。我认为,这个规则完全有完善的余地,应当修正为“允许考生先考试,身份证在考试结束前由家人和朋友送来”这样的制度。而且这种修改,并非没有先例,在一些地方的高考规则中早已实践多年。
我跪在你面前证明不了我是谁?
一年一度的硕士研究生考试结束了,但这则关于考研女士下跪的消息还是令我这个经历过考研的人为之震撼,如鲠在喉。
早在去年的硕士研究生考试过程中,也有一名女生,用同样悲摧的方式跪求考试机会,其结果,跟这位36岁的妈妈级考生一样。
女学生在情急之下,为何做出下跪之举,这或许是一个心理或道德层面的问题。不必过多地指责考场工作人员,更不必苛责因疏忽忘记了带身份证的女士。回到技术层面,这一突发事件真的就没有更好的解决方式?
很显然,无论是身份证,还是准考证,都是为了验明考生的真实身份,防止假冒顶替,弄虚作假,以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陈女士最初到达考场的时间并没有超过15分钟,应该说,监考人员有足够的时间验证其身份。况且,陈女士本人就活生生地站在考场工作人员面前,却证明不了准考证上的那个人就是自己,你能说这是对考生负责任的态度吗?
再退一步讲,如果陈女士真存在冒名顶替嫌疑,她的反常举动也可谓是考场突发事件,谁会为冒名顶替两次下跪?又有谁会以这样的方式“引起注意”呢,那不是“自投罗网”吗?
此类事件经常发生,相关部门为何迟迟没有紧急预案变通处理?比如边考边验证,或者考完再验证?比如,遇身份证、准考证临场丢失,监考员可以核对自己手中的信息,如相符就应该让考生先考试,另找人去相关部门证明其身份,如考试结束前不能证明,则试卷作废,如此操作起来既简单,也是对所有考生负责,为何不可呢?
我们当然应该敬畏规则,但规则不是一成不变的。“我跪在你面前,却证明不了我自己”是考研规则设计的盲点,应该尽快解决。
来源未注明“中国考研网”的资讯、文章等均为转载,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来源注明“中国考研网”的文章,若需转载请联系管理员获得相应许可。
联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扫码关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