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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15时32分,山东大学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撤销陈振硕士学位及取消刘旭光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决定》。决定表示,经历史文化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调查,认定陈振硕士学位论文《档案开放利用与信息安全保障研究》构成学位论文作假。决定称,经山东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批通过,决定撤销陈振的硕士学位,取消刘旭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近日,“山东大学一硕士论文疑似大面积抄袭”成为舆论热点。这一事件经社交媒体连续传播和热议,随后有媒体跟进报道,引发网民持续讨论和各界高度关注。这两篇论文分别是安徽大学管理学院档案学专业硕士毕业生刘俊玲的学位论文《档案开放利用的信息安全保障研究》与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文秘档案学系档案学专业硕士毕业生陈振的学位论文《档案开放利用与信息安全保障研究》。
有记者下载两篇论文后认真对比发现,中文摘要部分,陈某论文只多出一段内容,其余几乎完全一致。“关键词”只在顺序上有所区别。论文“致谢”部分本应是对写作过程的总结,但翻看两篇论文发现,内容也几乎完全一致。
硕士论文抄袭拷问导师责任
危机是坏事,其实也是好事。山东大学面对毕业生陈振硕士论文抄袭一事,不仅不护短,而且举一反三,全面展开硕博论文排查工作,抓住了危机中的机会,值得赞许。
抄袭和反抄袭如猫捉老鼠,不能指望事后的一场自查自纠,彻底堵塞漏洞。但这并不等于说,避免学位论文抄袭,校方就只能处于被动地位。事实上,只要指导老师严格履行责任,就可最大限度减少抄袭现象。
学位论文和普通学术论文不同。前者属于标准的合作成果,论文从选题到立意,到提纲确立甚至行文,都需要导师付出大量心血。论文初稿完成,导师还要通读并逐字修改。正因为如此,学位论文的署名,除了学生外,还必须冠上指导教师的名字。如果一篇学位论文发生抄袭,除了学生偷懒外,其指导老师也毫无疑问存在问题。导师尽了责,即便学生去网上抄袭别人的东西,也很容易被及时发现;如果导师能不断把自己关于论文选题的思考告诉学生,要求学生按照相应意见进行修改,最终也能避免雷同。
陈振是不是全国最后一起学位论文“拿来主义者”,我颇为怀疑。陈振的导师在纳闷其论文通过“查重”的同时,恰恰忘记告诉公众,他这个当导师的,在陈振论文的完成过程中称职吗?怪罪当初“查重”过关,是不是有点卸责呢?
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关乎一个国家的未来发展质量,关乎年轻一代科研工作者的工作态度。我认为,在研究生入学教育的课堂上,每一位导师都应该先跟学生讲讲如何做人做学问。这不是可有可无的套话,而是塑造研究生世界观的根本问题。有这样的教育,未必就能让一个研究生铭记终生;没有这样的教育,则是导师的失责。
实际上,早在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就曾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意见》规定: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从这个意义来说,陈振论文抄袭事件,不该是山东大学一家高校的事情,国内每一所高校都应引以为鉴,对学位论文进行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更该思考如何监管好论文指导老师的工作,把论文指导老师和学生变成真正的声誉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如此,导师自然不敢懈怠,不敢轻易相信学生的提纲和全文,这样就能及时掐灭抄袭的火苗。
预防学位论文抄袭,需要学校执行好规章制度,更需要指导教师牢记自己的使命,切身参与到学生论文写作的全过程。导师心里有底,就不会再轻易“纳闷”了。
公开学术资源库,让抄袭无处藏身
几乎原封不动的抄袭,这着实令人震惊。抄袭者可能并不知道他的论文会被论文数据库收录,终究显原形。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建立学位论文数据库的重要性——可以通过建立学位论文数据库开放学术资源,一定程度防止抄袭行为。
我国高校为防止学生抄袭或者重复研究,已经在研究生做学位论文时建立了学术查新制度,而这起抄袭事件之所以发生,可能是当事人利用了时间差——抄袭的是还没有被学术论文数据库收录的论文。据报道,刘俊玲的学位论文《档案开放利用的信息安全保障研究》完成于2012年4月,陈振的学位论文《档案开放利用与信息安全保障研究》完成于2013年4月。
有舆论质疑导师为何没有发现抄袭,要求追究导师的责任,从广义的导师责任看,导师应对学生抄袭负责,但是在还不能查到其他论文时,要导师发现学生抄袭,是有一定难度的,尤其是当前,一个导师带的学生比较多,导师和学生并没有多少共同研究的经历。导师在这一事件中,最大的责任,是没有培养学生的学术规范意识。
学术规范意识的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是,对于学术不端,不能有任何侥幸。学术是社会公器,学位论文不只派申请学位的用场,还是公共的学术资源,要向社会开放。近年来,我国借助互联网技术,正不断加大学术数据库建设,这有利于学术资源共享,也让学术从封闭逐渐走向开放。
在封闭的学术环境中,学术不端是比较难发现的,因为很难查到抄袭的源头,除非对这一专业领域特别熟悉,或者撞到当事人身上被发现,而在开放的学术环境中,学术不端被发现的几率就变大,至少,不敢再明目张胆地抄袭——就像这起事件,有网友就调侃抄袭者“太笨”“太懒”。随着数据库功能变得强大,技术会对抄袭形成新的震慑力量。要让所有学生意识到,只要有学术不端行为,就会是一颗“定时炸弹”,公开的学术资源库,会让抄袭无处藏身。
目前,我国还只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收录,笔者建议,在要求本科生撰写学位论文的情况下,还有必要收录本科生论文。这可以治理本科学位论文抄袭情况严重的问题——一些学生以应付的态度对待本科学位论文,复制粘帖“炮制”论文,如把这些论文收录进数据库,就很可能会被发现。而如果大家认为本科生学位论文没有多大学术价值不必收录,那就应该审视要求本科学生撰写学位论文的必要性。
当然,靠技术手段来追查学术不端,并不能彻底遏制学术不端,还需要完善导师制和学术评价体系,要让导师用自己的教育声誉和学术声誉保障学生培养质量,引导学生追求学术理想,形成学术诚信与尊严意识。
【启示与思考】
近年来,论文抄袭不时进入公众视线。抄袭的背后,既有学生诚信意识和学术道德缺失的因素,也和论文开题、导师指导、论文查重、论文答辩等一系列的“价值失落”密不可分。
历来对于如何端正高校学术风气,重点都放在提高学术研究者自身的道德素养上,强调加强道德建设。古人所说“学者为己”,已经明白告诉我们,学术研究不只是关涉研究成果如何,更关涉的是学术研究者在孜孜追求中如何磨砺自身、坚定道德操守、光明自身的德性。正如荀子所说,“君子之学也,以美其身。”如果一个人在学习中舍弃自身德性目标的追求,则难免急功近利,造成学术研究偏离正轨。
但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学,重在教,重在引导。端正高校学生学术行为,也应该重视如何在一开始的教育培养中就去提高学生的学术规范意识。许多高校都会进行开题答辩,由研究生向导师组阐述学位论文的研究主题、研究假设、结构框架和主体思路并回答导师组的提问。作为第一道把关程序,开题报告一旦流于形式,论文才会有“野蛮生长”的空间。指导老师作为学生学位论文的“把关人”,不仅要在论文答辩时履行评委的职责,也要在学生论文写作的过程中扮演教练的角色。只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导师很忙”,当学位论文成为学生的“自说自话”,其质量难免会缺乏保障,导师制形同虚设。
此次事件中当事人的导师对自己学生抄袭的论文居然一无所知,更为可叹的是,许多人还相信导师的反应尽在情理之中。抄袭者由于个人的懒怠和贪欲而犯下大错,需要担当主要责任,但是,导师们也应该反省自己是否真正履行了导师的义务、高校领导们也应该详加审查导师制是否已经名存实亡。无论世风如何浮躁,学生都是学术事业的生力军和接班人,丝毫耽误不起。
制度在设计上从来不是越繁杂越好,即如眼下的学位论文抄袭问题,高校领导与其费尽心力采购、研发更为先进的查重系统,不如思考如何让越来越有名无实的导师制重新焕发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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