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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预测之三:质量互变规律
必背知识
1.质、量、度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的特殊性决定的,并且通过事物的属性表现出来。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把握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即“心中有数”。
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事物的量和质是统一的;这种统一在度中得到体现。因为超出度的范围,一物就转化为他物。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的原则,防止“过”和“不及”。
2.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
事物的变化具体表现为质变和量变两种形式。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3.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关系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所采取的两种状态和形式,二者之间是辩证统一关系。其统一性表现在: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达到一定程度、突破了度,必然引起质变。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其矛盾性表现在,二者的含义不同。区分二者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过了“度”。在“度”的范围内是量变;超过了“度”的范围则是质变。
总之,量变和质变相互依存、相互贯通,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
4.质量互变规律的理论意义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连续性)和飞跃性(阶段性)的统一。
该规律启示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把远大理想和求实精神结合起来;它也是党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相统一,以及处理好稳定、改革和发展的关系的哲学基础。
命题角度提示
1.观察问题、把握事物,必须通盘掌握事物的质与量两个方面,不可偏废。可关联的知识点有:价值的质与量;剩余价值的质与量等。
可以结合具体案例,论述在把握事物时,将“定性研究”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依据。
2.量变和质变的关系,这是重点。
可关联的知识点有:生产集中、资本集中与垄断的形成;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两个决不会”的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与共 产 主 义远大理想的关系。
可以结合中国古代思想命制题目。比如,荀子曰:“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运用相关原理论述其依据。
还可以结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命制题目。比如如何认识和处理“仰望星空”、“胸怀理想”与“脚踏实地”、“立足现实”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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