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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控制总量
1、推荐硕士研究生
下表是教育部规定的推荐研究生比例,但是对国家发展急需的专业适当增加推免生名额。教育部会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对这些比例做适当调整。学校的具体保研比例要以学校9月前公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高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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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研究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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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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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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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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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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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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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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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开展推荐工作的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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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年每年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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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教育部确定的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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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育部批准的基地班招生人数的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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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收推免硕士生
教育部规定各院校招收推免生总量不得超过其硕士招生总量的50%,对具体专业的招收比例则没有什么限制。例如央财会计学硕全部招推免,不接受统考,而有的专业则推免人数较少。招生但会在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生人数,考生需要时时留意。
3、招收推免直博生
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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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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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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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前在教育部备案招收直博生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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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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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本校博士生招生规模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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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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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理、工、农、医学科门类国家重点一级学科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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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本专业博士生招生人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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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从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且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推免攻读直博生工作应与一般推免工作同步进行。
▶各高校确定具体名额
各高校推荐和招收推免生的具体数额由高校确定。推荐名额高校会通知到各学院,学生注意留意就好。招收名额需要在各招生高校的官网上查询,在每年八九月份时,大家要多注意想报考院校的官网。
▶推免新政策
根据2014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推免新政策有以下四条:
1、内保还是外保可以自由选择
所有推免生均可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高校不再设置留校限额,也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
推荐高校要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2、专硕还是学硕可以自由选择
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推荐高校也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3、推荐接收相不交叉
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4、推免过程要通过“推免系统”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由教育部另行公告),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考生一共最多可平行报考三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填报后48小时以内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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