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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 2010-11-25 相关院校:南京理工大学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有所不同,全日制专业学位(双证)硕士毕业后将获得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两证。
一、招生计划
2011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双证班)研究生人数将依据报考人数与达到国家分数线的情况,由学校确定招收人数。
二、学习年限
实行以2.5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报名流程(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报考无效。
1、网上报名
时间:2010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具体事宜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gs.njust.edu.cn )查询。届时,请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报考信息。
2、现场确认
时间:2010年11月10日—14日
地点: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详细地点请于10月底登录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查询),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网上报名号、学历证书原件,到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和照像。未经报考点确认的网报信息为无效信息。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1年1月15日—16日。
(2)初试科目(专业学位类型码125200):
①204- 英语二或者203- 日语任选一门(满分100分);
②3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说明:从2010年起外国语科目增加一套统考英语试题(即英语二)供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时选用,原统考英语试题名称相应改为英语一。英语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者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3)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gs.njust.edu.cn)和MPA教育中心网站(mpa.njust.edu.cn)公布。复试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提交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龄证明(由所在单位开具;材料各一式1份)等。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2)复试安排:具体安排将在MPA教育中心网站(mpa.njust.edu.cn)公布。
(3)复试内容:复试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科目为《公共管理学》。(参考书:张成福:《公共管理学》(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MPA培养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学制 2.5-4年。
课程学习采取半脱产(集中授课)与不脱产(利用周末和晚上)相结合的方式。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实习任务,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缴费方式及授课地点
收费标准:3万元。
缴费方式:分两次交清,每次交纳学费15000元,MPA研究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交纳学费。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授课地点:南京理工大学校内。
八、所在院系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蒋 民 电话:025-84315237 李晓燕、范炜烽 电话:025-84314567
2、电子邮箱:njustmpa@163.com(专门受理招生咨询)
3、网 址:http:// mpa.njust.edu.cn或http:// gs.njust.edu.cn
4、地 址: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邮编:210094)
5、咨询地点: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人文经管楼507室)
九、其他事宜
1、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一般需要接转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时发派遣证,参与派遣。但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转户口、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学习结束时不参与派遣,回原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
2、我中心将在网上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请MPA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 gs.njust.edu.cn;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http://mpa.njust.edu.cn)。
3、考生可从网上下载《南京理工大学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事宜请登录MPA教育中心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4、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MPA教育中心联系,欢迎来电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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