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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 2010-11-23 相关院校:北京师范大学
为了更好地适应珠海及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领域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2011年我校拟在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管理四个专业领域,主要面向珠海及珠三角地区培养教育硕士【以下简称:教育硕士(珠海项目)】120人。
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领域教育教学工作的考生报考!
一、总体说明
教育硕士(珠海项目)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2011年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后学籍属于北京师范大学,学习、生活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网址http://www.bnuep.com/)。教育硕士属专业学位,所有研究生均需缴费上学。学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将人事档案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凡人事档案迁入北京师范大学的,其户口亦可迁入北京师范大学(临时集体户口),毕业后按有关政策就业派遣。人事档案不转入北京师范大学的,其户口不能随迁,毕业后回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工作。教育管理专业学生均不转人事档案,不迁户口。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由北京师范大学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北京师范大学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招生对象
本项目主要面向珠海及珠三角地区招生,全国其他地区符合报考条件者,亦可报考。
三、招生专业领域及人数
2011年我校珠海项目计划招收教育硕士120人。招生专业领域及人数见下表。
四、报名条件及报考程序
(一)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6.我校教育硕士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报考教育管理专业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第1、2、3-(5)、3-(6)、4、5、6各项要求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到2011年9月1日)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到201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到2011年9月1日)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两个步骤。考生须于2010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于2010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报考信息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报考学校请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院系选择“教育学部”,报考专业领域选择“教育管理”,并请在备注一中注明“珠海项目”;
②报考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的考生,报考学校请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院系选择“文学院”,报考专业领域选择“学科教学(语文)”,研究方向选择“方向二”,并请在备注一中注明“珠海项目”;
③报考学科教学(数学)专业的考生,报考请学校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院系选择“数学科学学院”,报考专业领域选择“学科教学(数学)”,研究方向选择“方向二”,并请在备注一中注明“珠海项目”;
④报考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的考生,报考学校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院系选择“教育学部”,报考专业领域选择“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方向选择“方向二”,备注一中注明“珠海项目”。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网页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 初试
(1)初试时间:2011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教育硕士的初试考试科目如下:
以上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日语、俄语及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其中英语二重点考查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教育综合请参考教育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意见(请点击下载)(版本与去年相同,不再更新。)。
第四单元的考试参考书目如下:
2. 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2)复试安排: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办法在复试前公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4)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3、资格审查与体检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六、录取
我校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复试合格的考生,依照初试和复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未被我校录取、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可按国家有关政策向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录取
七、培养目标与学制
双证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是:适应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基础教育领域专门人才。教育硕士毕业生应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在培养过程中,突出教师职业素养、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养成,采用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形式强化实践教学。
教育硕士(珠海项目)研究生从2011年9月开始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习。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生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2年。教育管理专业学生利用寒暑假或者节假日集中学习课程,课程完成后在工作岗位上进行研究,完成论文,学习年限2-4年。
八、学费、住宿及其他
教育硕士(珠海项目)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教育管理专业共计4万元,其它专业均为共计3万元。学费分两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足额缴纳学费后,才能注册。
教育硕士(珠海项目)研究生学习、生活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全日制教育硕士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提供统一宿舍。住宿费标准:二人间2800元/人.学年;宿舍内设施:带卫生间、阳台、空调、每人一套组合式家具,包括:钢架床、衣柜、写字台、书架等;每间宿舍一部IC卡电话,每人一个宽带网接口。
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的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入学时可向银行申请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是否获得贷款,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九、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考书目、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我校不再寄送。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咨询电话:(010)58806414,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1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邮政编码: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咨询电话:(0756)6126909,传真:(0756)6126553;办公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乐育楼A207室;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科研处,邮政编码:51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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