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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学费奖助学金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9-25 相关院校:沈阳大学
沈阳大学研究生招生学费标准
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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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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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门类、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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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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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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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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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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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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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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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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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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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术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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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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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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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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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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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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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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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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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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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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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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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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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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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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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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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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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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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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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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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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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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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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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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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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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单项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包括:学业(入学)奖学金、学业(生源)奖学金、学业(在学)奖学金。
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含单项奖学金)适用于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未转入我校、超出学制规定年限的研究生除外),所有参评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每年具体奖励名额由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
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要求进步,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心理素质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有集体荣誉感及团结协作精神;英语等级水平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六级(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可放宽为国家四级);课业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平均成绩应在85分以上;科研水平较强,具有独立科研及创作能力。
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当年毕业的研究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奖学金评选前,欠缴学费、宿费及未注册者。
学业(入学奖学金)
学业(入学)奖学金:博士不设等级,均为18000元/生;硕士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为1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为10000元/生。
学业(入学)奖学金是为重点学科、国家及区域经济发展亟需的学科(专业)新入学的研究生设立,破格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不能参与该项奖学金的评定。一等奖学金应为一志愿录取新生和调剂录取综合成绩名列前茅的新生,在学期间只评选一次。
学业(生源)奖学金
学业(生源)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3000元/生。
学业(生源)奖学金是为吸引优质生源,提高生源质量而设立,在学期间只评选一次。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应为本科就读于985院校(不包含所列高校设立的独立学院、成人教育本科、同等学力教育的考生)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或在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成绩录取的考生,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应为本科就读于211院校(不包含所列高校设立的独立学院、成人教育本科、同等学力教育的考生)或在科学研究方面有一定成绩录取的考生。
学业(在学)奖学金
博士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为18000元/生,获奖比例为50%,二等奖学金为15000元/生,获奖比例为50%;硕士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6000元/生,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学金5000元/生,获奖比例为20%,三等奖学金4000元/生,获奖比例为50%。
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要求进步,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心理素质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有集体荣誉感及团结协作精神;课业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科研水平或独立创作能力。
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学业(在学)奖学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奖学金评选前,欠缴学费、宿费及未注册者。
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计发,博士研究生1000元/生.月,硕士研究生600元/生.月。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未转入我校、超出学制规定年限的研究生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三助”岗位津贴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的全职岗位津贴指导标准为400―800元/月,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具体津贴标准。
研究生“三助”岗位由学校设立,包括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和管理助理。
教学助理:简称“助教”,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部分课程的辅助教学工作,原则上研究生只能承担低于本人学历层次的辅助教学工作。
科研助理:简称“助研”,承担导师负责的科研项目中的资料收集、社会调查、文献检索、科学实验、理论研究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量按研究生导师的要求确定。
管理助理:简称“助研”,承担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学校管理部门、学院的辅助管理工作。固定助管岗位聘期为一学年,工作量至少为每周10小时,临时助管岗位聘期和工作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申请“三助”岗位的研究生要求思想品德良好、遵守校规校纪、责任心强、学有余力。课程考核不及格或违反校纪校规者不得申请。
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名额不限,国家级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含团队获奖),奖金3000元/项;省级竞赛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获得者(含团队获奖),奖金2000元/项;市级竞赛一等奖或省级竞赛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获得者(含团队获奖),奖金1000元/项;国家级竞赛优秀奖或省级竞赛三等奖或市级竞赛二等奖获得者(含团队获奖),奖金500元/项。奖项级别由学校统一认定,同一竞赛不同层次奖励不兼得,按最高奖励级别发放,同一竞赛中个人奖励和团体奖励可兼得。
对于考取我校的研究生,除了可以申请上述奖学金外,如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秀者,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可留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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