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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6-20 相关院校: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法学院恢复重建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1980年开始招生。现有教职工73人,专任教师56人,教授20人,副教授22人,讲师1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3人,占教师总数的94.8%,其中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入选者1人、天津市优秀法学家当选者3人;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当选者11人、南开大学教学名师奖获得者2人。法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博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刑法学、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资源与环境保护法9个专业招收研究生)。
南开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面向法律职业部门在职人员,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实践型、复合型、高层次的法务人才。培养工作贯彻专门性培养、专题性教学、自主性选课、互动性研讨、职业性素质教育的原则,设有司法法务、政务法务、商事法务三个法务方向。在教学方式上,强调教师根据培养计划中课程体系选择相关主题进行深化主题的教学,师生共同参与研讨,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技能的培养。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6月23日---7月11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考生于6月23日至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我校将对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核,电子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7月12日---15日
网上缴费成功且电子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每项报名信息(提示易错信息:学历学位获取年月及证书编号)。
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10月15日后,考生可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提醒考生:全国联考准考证还将作为政治理论和复试的考试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共3门):
英语:全国联考
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全国联考。
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学校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满分100分(2小时)。
2.考试时间、地点:
专业综合:2015年10月25日8:30---11:3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英语:2015年10月25日14:30---17:0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政治理论:复试阶段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考资料:
(1)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专业综合:《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四、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照片上也要加盖公章。政法系统考生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资格审查时需携带签字盖章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到南开大学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录取以及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在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网站通知。
由于全国联考成绩下达与复试间隔时间较短,请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未及时提供认证者不能参加复试。
五、录取及学费
1.录取:2015年招生限额为75名。由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确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2.学费:共计50400元。
六、培养方式、学制及学位授予
1.培养方式:在职不脱产学习。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五、周六及周日。
2.学制:一般为3年
3.学位授予:完成规定课程,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授予南开大学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2-23500694
E-mail:yongying@nankai.edu.cn
网址:http://law.nankai.edu.cn/
南开大学法学院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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