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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6-18 相关院校:西安交通大学
(专业学位代码:035100)
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专业学位是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西安交通大学早在1902年南洋公学时期就开始了法学教育,是中国最早的近代法学学府之一。交通大学主体西迁以后,法学专业于1985年得以复办,当年即招收了我国最早的经济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法学院现在形成了法律治理学交叉学科博士、法学硕士(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律硕士(J.M)和法学本科(包括学硕连读班)的完整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是我国西部最重要的法学人才培养基地之一。法学院现有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牛津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密歇根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的教职工五十余人,包括国家“****”入选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2人、陕西省“百人计划”入选者1人、“腾飞人才”特聘教授3人、博士生导师7人、教授11人、副教授13人。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设施,包括一个亚太一流的国际法专业图书馆和一个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法律坊”(由模拟法庭实验室、模拟仲裁庭实验室和计算机教学实验中心组成)。法学院拥有十分优越的电子图书资料,包括Westlaw、Lexis Nexis、TDM/OGEL、IA Reporter、Investment Claims等法学专业数据库,正在努力建成一个国际一流的法学专业综合图书馆。
一.培养目标
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3.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二.报考条件及方法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具体报名方法见《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英语、专业综合考试为全国联考。政治理论由我校组织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四.联考考试大纲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五.录取
国家授权我校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法律硕士录取总人数不超过75人。被我校录取为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将于2016年春季(3月份)入学。
六.培养方式
1、学习时间为3年。
2、教学方式以非脱产集中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
3、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课程,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及评审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法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主楼1010室)
邮编:710049
联系电话:029-82668124
联系人: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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