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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化工大学 2010-10-27 相关院校:北京化工大学
一、 学校及项目简介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 “211工程 ”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也是教育部与国家安监总局共建的高水平特色大学。学校秉承“宏德博学、化育天工”的校训,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尤其在化工、材料等领域,被誉为大化工行业领域的“黄埔军校”。贺国强、成思危、彭佩云、周小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国化工集团、诚通集团等一批大型企业的高管人员都曾在校学习或工作过。
北京化工大学拥有一支从事MBA教育的高水平专职教师队伍,同时聘请了多位著名学者作为兼职教师。兼职教师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国内一流商学院知名教授;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大型企业高管;国外具有终身教职资格的高水平教师。
学校十分注重开展国际间学术和文化教育交流,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先后与英、美、法、德、澳、韩、日等 68 所大学建立了学术合作关系。杜邦公司、陶氏公司、巴斯夫公司、拜尔公司、罗纳普朗克公司等 10 余家国际公司为在校学生提供奖学金。
欢迎各位有识之士报考北京化工大学MBA。
二、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全球战略眼光的高级管理者与未来商业精英。北京化工大学MBA借助于行业优势、前沿的课程设置以及丰富的课外活动,使学生掌握全方位的商业知识,具备跨文化的敏感性与人际沟通技能,成为具有在复杂环境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勇于创新的复合型人才。
三、 培养方向
(1)公司运营管理与战略决策;
(2)公司财务与会计;
(3)企业创新与创业;
四、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总人数90名。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8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6年9月1日前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9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MBA联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一般为10月,具体见教育部通知),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成功提交报名费。未通过网报系统提交报名费和提交未成功的,视为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和电子相片采集: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报考我校的MBA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11月,具体见教育部通知)到北京化工大学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和电子照片采集。未进行电子照片采集的报名无效。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初试为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联考。
(1)科目:英语二(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共计两门。
(2)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3)辅导材料:《2011年MBA联考考试大纲》(机械工业出版社)。
2、复试
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将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
(1)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
(2)复试时间:在经济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网站(http://mba.buct.edu.cn)、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3) 复试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a.大学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b.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c.工作简历证明;
d.在科研和管理工作方面取得各类成果的证明。
八、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北京化工大学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九、录取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十、学费和学习方式
(1)2011年入学的新生学费50000元(分两次缴清,第一学年3万,第二学年2万)。
(2)学习方式分为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两种。
全日制MBA(FULL-TIME MBA):全日制脱产学习两年,提供住宿。
在职MBA(PART-TIME MBA):在职学习三年,业余时间在职学习,周末或晚上上课。
十一、培养及学位授予
MBA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相应的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按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双证)。
十二、奖学金制度
针对全日制学生提供第一志愿入学奖学金和优秀学员奖学金。
十三、其他
1、招生人数是预计人数,并非最后录取的实际人数,仅供考生报名时参考。
2.招生简章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经济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招网和MBA中心网站相关信息。
3、现役军人报考我校MBA,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最新公布的新政策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5号
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招生管理办公室 (化纤楼428室)
邮 编:100029
电 话:010-64455637
传 真:010-64455637
电子邮箱:mba@mail.buct.edu.cn
网 址:http://mba.bu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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