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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0-10-27 相关院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一、 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毕业有三年(到2011年8月31日);
3. 研究生毕业后两年(到2011年8月31日)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大学专科毕业后有五年(到2011年8月31日)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人数
100人
三、 学历颁发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 报名方式和时间
每年一般为10月份网上报名,11月份到第一志愿学校现场确认、照相。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网上报名时间为准。
1、 网上报名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网上报名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如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 现场确认
第一志愿报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丰台校区)。届时请查询学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网站()
五、 考试科目及考试地点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 初试:初试为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国家联考。
考试科目:外语 (英语二)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满分100分/综合能力满分200分)考试地点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复试:联考成绩达到国家东部分数线的考生将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复试内容: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单独、小组)面试、政治笔试及心理评测。复试具体时间请在国家公布东部分数线后在我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查询。
六、 体检
体检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录取类别分为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两种类型,其中:
1. 自筹经费(培养费自负)的考生要求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毕业时可参加就业派遣。
2. 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转户口,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不参加就业派遣。
八、 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在校学习2年。(周一至周五安排课程)
非全日制:在校学习3年。(周六、周日安排课程)
九、 专业方向
企业管理、营销管理、金融投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理财
十、 培养费
培养费58000元
十一、 招生咨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硕士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10-65976020;010-65976412;010-65976637
E-mail: mba.cueb@gmail.com / mba@cueb.edu.cn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门外红庙金台里2号11号楼
邮政编码:1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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