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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9-23 相关院校:河北金融学院
一、培养目标及模式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金融产品营销策划、金融理财规划、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具有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金融硕士的培养采取校企“双主体、双导师、双考核”模式,专业实践实行“工作助理制、业务宣讲制、项目绑定制”,着力培养学生解决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招生人数
2016年我校拟招收秋季入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3名(含推免生8名,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三、学制及学习形式
学制2年,全日制脱产学习。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入学考试及录取
(一)初试
1.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初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2)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3)303数学三(满分15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4)431金融学综合(满分150分,招生单位自命题,由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公布于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复试由我校研究生部负责具体实施。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招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参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2.复试时,我校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复试不及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将在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四)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后在“研招网”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招生类别及在校待遇
(一)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我校将根据河北省文件出台具体管理及实施办法,并于第一时间上网公布,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部主页相关信息(我校2015级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年)。
(二)在校期间享受评奖评优待遇。奖助补的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部主页相关信息。
八、招生优惠政策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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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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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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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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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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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统招毕业于“985、211”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2.一志愿报考我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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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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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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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高招在本省录取批次为本科一批的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
2.一志愿报考我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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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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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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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高招在本省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的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
2.一志愿报考我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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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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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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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其它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统招毕业于“985、211”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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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会在研究生部网站向社会公布本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十、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1420
学校网址:http://www.hbcf.edu.cn/
学校研究生部网址:http://news.hbcf.edu.cn/yjs
联系人及电话:0312-3338138韩老师
部门邮箱:hbcfyz@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研究生公寓203)
邮政编码:071051
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微信公众号::hbjryjsb
十一、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
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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