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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3-22 相关院校:北京科技大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北京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规定》要求,我单位将在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基础上,开展2015年度复试录取工作。为严明招生纪律,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复试的各环节工作,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1、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张立峰(学院院长)、宋波(学院书记)
副组长:张建良(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成员:张家泉、唐海燕、薛济来、邢献然、李素芹、潜伟、王春义、王丽莉、马青、高原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程序。具体职责如下:
1)依据本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办法;
2)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
3)成立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并指导复试小组制定复试细则、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复试程序;
4)组织协调本单位各复试小组复试录音工作;
5)协调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
6)负责解释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2、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
(1)监督命题试卷的保密性、各复试环节的评分标准、成绩评定等。确保公平、公正。
(2)对考生提出复试环节中的问题,考生本人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答并处理。
(3)2015硕士研究生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宋波(学院书记)成员:王丽莉、周贵友
监督电话:010-62332265 邮箱:metall@ustb.edu.cn
二、复试的准备工作
1、复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情况
(1)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担任复试命题、阅卷教师。复试前学院将分别组织参与命题、阅卷、监考教师及各复试组长、秘书开会,学院负责人就考试形式、基本要求、保密规则、注意事项等对命题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加强复试工作保密性、公平性、公正性、责任性宣传教育,给出具体制定的评分标准。
(2)学院所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必须参加综合面试工作。每组安排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为秘书,配合复试小组做好复试记录和评分工作。复试面试前,由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学科(专业)的面试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面试纪律、评分标准、录取要求、注意事项等。
2、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程序和办法
由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到时提交相关材料(见研究生院官网《北京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
(1)遴选责任心强的教师认真负责、审核考生所必须携带的证件.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第二、三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的红色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以及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生—毕业证;应届生—学生证;高职高专—2013年9月1日前取得的专科毕业证;本科结业—结业证;所有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证明。
(3)单考生、强军计划生、国防生请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三年内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复试资审时须提交加分材料在学院备案后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复试工作办法
1、复试比例:冶金工程、科学技术史按专业实际招生指标(不含推免生)120%的比例参加差额复试。
2、复试分数线:
报考学术型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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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学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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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
参加复试人数
|
复试分数线
|
是否接收调剂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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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程0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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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含推免生36)
|
53
|
328(36,54)
|
否
|
2
|
科学技术史
087000
|
16(含推免生0人)
|
19
|
322(38,57)
|
否
|
序号
|
招生领域名称
|
招生人数
|
参加复试人数
|
复试分数线
|
是否接收调剂
|
1
|
冶金工程
085205
|
84(含推免生2人)
|
99
|
275(36,54)
|
是
|
3、调剂政策:
我院冶金工程专业学位(085205)接收复试调剂15人。
(1)根据学校规定不跨一级学科调剂;
(2)优先校内调剂,部分接收校外调剂(报考第一志愿为冶金工程学术型080600,本科期间参与过国家或厂协项目的调剂生优先调剂。)
(3)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4、选报导师及复试科目:
(1)考生须在3月24日前至“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专业课笔试科目,若不选择,视为自动放弃复试。(网址:http://yjsy.ustb.edu.cn:8080/ksxt/login.aspx)
科学技术史专业复试科目:综合科技史。
冶金工程专业复试科目:冶金工程专业综合(试卷分三部分,考生根据研究方向三选一:1:钢铁冶金模块;2:有色金属冶金模块;3:工业生态模块)。
(2)复试考生在报到前务必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预填报所报导师姓名(按意愿顺序至少选择3名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信息将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另外,学院网页上已登载导师的基本情况及研究方向。请复试的考生及导师上网查询相关信息,以便复试考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顺利进行。今年需在复试结束前完成学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学生在校研究生院网上预报导师,导师选择,最后对没有双向选择成功的老师及考生,学院将根据情况统一安排。
(3)导师招生人数:教授可招收4人;副教授可招收3人;部分导师1人。
5、复试时间安排: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到学院网页公告栏内下载并填写“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经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在复试报到时交学院党委,电话:010-62332266,王丽莉。复试结束,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提供本单位党委,开展政审工作。各培养单位党委,通过调取复试合格考生档案,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政审。
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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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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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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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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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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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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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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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生态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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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复试工作介绍及答疑(复试考生务必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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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5-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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镭目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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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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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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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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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分布报到时见大厅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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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见招生简章,考生必须携带计算器和直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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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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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分布报到时见大厅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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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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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外校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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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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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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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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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本校考生)
|
07:30—9:00
|
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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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复试方式及内容:采用笔试与综合面试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成绩总分350分)。
(1)笔试(150分)为专业课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考生凭学生证、第二、三代居民身份证、2015年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或复试通知书、计算器参加。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招生简章或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具有文字记录及显示功能的电子产品。
(2)综合面试(150分),考生抽签,以问答方式进行如下方面的测试: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50分):以对话方式,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测试。
8、复试体检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复试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须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体检。体检标准由校医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
四、录取工作办法
1、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初试成绩P1(满分500)与复试成绩P2(满分为350分)之和,即P1+P2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最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P1高者;若初试成绩P1再相同,优先录取复试成绩P2高者。
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考生按专业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有调剂考生的专业,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2、复试成绩P2包括专业课程笔试考试成绩(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
3、专业课笔试低于90分、专业面试成绩低于90分、外语测试缺考、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和本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复试监督与复议
1、信息公开与监督管理
我院复试工作办法、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及本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音或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举报
复试录取期间,学院设考生接待与举报电话,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由学院党委具体监督复试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对于有异议的结果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电话通知考生本人。监督投诉电话(学院党委办公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待投诉电话:62332484,电子邮箱:yzb@ustb.edu.cn;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投诉电话:62332307。
3、考生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应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六、联系咨询
地点:冶金工程生态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冶金生态楼313室)
电话:010-82375007
联系人:高老师
有关复试信息请查询学院网页通知公告栏:http://metall.ustb.edu.cn/。
本复试办法在研究生院网页和学院网上同时公布,本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页公布。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的文件、规定为准。
本方案由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201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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