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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4-13 相关院校:云南民族大学
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精神,为确保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与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的相关规定,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基础数学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基本要求,以及申请调剂到我院基础数学专业并在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均应参加复试。
3.坚持按需招生,兼顾选拔优秀。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4.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时优先录取
5.同等条件下,对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培养潜质、少数民族等考生,在政策上将给予适当的倾斜。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2.学院成立基础数学专业研究生复试专家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具体实施外语和专业面试工作。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以及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进行考查。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查看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英语听说能力及专业英语掌握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的主要环节
1.报到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学院报到,对于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资格审查
参与复试的考生,需在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1)准考证
(2)一寸免冠近照3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复印件2份)
(4)学历、学位证原件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查验学生证、加盖教务部门或学校公章的有效成绩单、能按期毕业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等材料;往届考生须提供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含复印件2份)、加盖教务部门或学校公章的最高学历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5)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各种奖励证明、资格证书等。
(6)第一志愿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和往届考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带户口证明原件(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证复印件、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
注意:以上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若已经录取,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作假记录上报相关部门。
3.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具体的体检项目遵照云南民族大学校医院制定的相关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复试笔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考试。笔试环节分为学科专业基础和英语(含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笔试,考试时间均为1小时,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分别占该项复试成绩的30%。同等学力考生笔试加试《近世代数》和《常微分方程》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学科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发展潜质和创新意识等能力,英语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含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听说能力。在面试过程中,采取“专家提问+考生对答”的方式。面试的成绩分别占该项复试成绩的70%。
6.复试结果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及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五、复试成绩计算
专业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专业面试平均成绩×70%
英语复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30%+英语面试平均成绩×70%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近世代数》和《常微分方程》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专业复试成绩×35%+英语复试成绩×15%
六、复试初步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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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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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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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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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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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校区
广智院D-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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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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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13119或1898749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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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08:0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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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校区
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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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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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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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校区
广智院A-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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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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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1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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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校区
广智院A-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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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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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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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校区
广智院A-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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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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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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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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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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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录取
1.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中有单项成绩为0分者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2.复试合格考生,按志愿批次、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依据总成绩从高至低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录取名单通过省招考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后,学校予以录取。未按时确认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八、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设有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生录取有关规定的个人,将按有关政策和纪律严肃进行查处。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将按要求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
3.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以在复试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对复核申请做出答复。
4.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由其对投诉进行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
云南民族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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