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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4-09 相关院校:华东理工大学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一. 复试专业、拟招生人数、面试人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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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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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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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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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复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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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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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1无机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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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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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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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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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2分析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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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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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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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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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3有机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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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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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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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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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4物理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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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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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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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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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Z1精细合成化学与分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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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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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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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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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Z5先进材料与制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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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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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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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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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04应用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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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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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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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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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05工业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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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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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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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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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04皮革化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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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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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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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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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21轻工技术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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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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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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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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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5制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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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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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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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绩组成和公布
1)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2)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3)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在
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学院布告栏向考生公布。
三.录取原则
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是在考生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各专业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调剂
1.申请调剂学生必须提交调剂申请书
2.制药工程专业生源不足从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和应用化学专业调剂(调剂顺序为先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生源不足再从应用化学专业调剂)
五.导师确定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自行选择导师后填写导师确认表,考生和导师必须签名确认。
六.拟录取考生须最终提交和领取的相关材料
1. 填写考生承诺书并提交;
2. 提交导师确认表(所选导师必须为学校2015年上岗招生的相
关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
3. 提交邮寄录取通知书邮件地址,包括邮编、收件地址,收件人
(非本人需标注本人姓名)、录取专业。
4. 领取调档函和政审表
七.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诉受理小组
组长:唐燕辉 (电话64252201,办公室:实验三楼133室)
成员:程 毅(电话64252950,办公室:印刷厂楼203室)
马海燕(电话64253519,办公室:实验三楼415室)
八.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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