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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4-09 相关院校:武汉大学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单位实际,为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丁煌尤传明张星久袁丽华
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
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
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负责实施相关复试细则。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总招生数
|
推免接收 数
|
上线数
+夏令营
|
复试比例
|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
030201
|
政治学理论
|
55
|
55
|
90
|
90
|
385
|
12
|
5
|
10+1
|
130%
|
030202
|
中外政治制度
|
55
|
55
|
90
|
90
|
385
|
8
|
4
|
6
|
|
030206
|
国际政治
|
55
|
55
|
90
|
90
|
385
|
3
|
2
|
0
|
|
030207
|
国际关系
|
55
|
55
|
90
|
90
|
385
|
6
|
1
|
7
|
|
120401
|
行政管理
|
55
|
55
|
90
|
90
|
385
|
27
|
18
|
9+2
|
|
120402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55
|
55
|
90
|
90
|
385
|
7
|
4
|
1+1
|
|
120404
|
社会保障
|
55
|
55
|
90
|
90
|
385
|
16
|
6
|
14
|
|
120405
|
土地资源管理
|
55
|
55
|
90
|
90
|
385
|
2
|
1
|
0
|
|
1204Z1
|
公共经济管理
|
55
|
55
|
90
|
90
|
385
|
4
|
0
|
4+1
|
|
|
行政管理单考班
|
35
|
35
|
|
|
285
|
18
|
0
|
20
|
|
合计
|
|
|
|
|
|
|
104
|
41
|
76
|
|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未取得“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国家线”,经体检合格,按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可以免复试。
四、调剂政策
1.原则上不接收院外调剂。
2.在专业上线人数或复试人数不足计划数额时,可接收本院一级学科内相关专业上线考生调剂。
3.所有调剂生须经调入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复试,且占调入专业年度招生总指标,且初试成绩须上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双上线”)。
五、复试要求
1.具体安排
专业课笔试时间: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3:00-5:00;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星期六。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地点:2015年起,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集中方式进行,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各专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负责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各学科点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按复试人数适当划分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并安排专人现场记录。各学科点于3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将各专业复试小组人员和记录员名单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复试费用:由学院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100元/人。
2.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地点:学院228研究生办公室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
③准考证;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学院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采取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品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形式进行。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其中专业课笔试占10%(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5%,综合面试占25%;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分。)
4.成绩核算
①.按初试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加权计算录取总分,录取总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
②.录取总分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
[政治+外语+专业课1+专业课2]
×0.6+专业笔试×0.1+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0.05+综合素质面试×0.25
5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按研究生院要求,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体检时间: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地点待定。其他要求具体再通知。
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不含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具体另行通知。
八、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2.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录取结束新生入学时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推免生纳入选拔范围;入选“1+4”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占本单位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十、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将于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1.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网址:http://www.gs.whu.edu.cn
电话(传真):027-6875412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2.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网址:http://www.pspa.whu.edu.cn/
电话:027-68754460(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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