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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5-03-19 相关院校:沈阳工业大学
一、总则
第一条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分配各学部(学院、系)招生名额,审批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负责网上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程序、调剂方案,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笔试命题、考务、阅卷和接收调剂等各项具体工作;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
(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复试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专家复试小组应以学科(或一级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导师为主体,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立组长一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与落实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的标准和程序。
2、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指导专家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3、负责对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能公平、公正。
4、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5、负责制定外语口试水平测试的实施方案,并在面试过程中组织外语口语水平测试。
6、负责审核各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7、负责确定考生面试成绩,并将面试成绩及时登录研究生学院复试工作系统。
8、负责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四)专家复试小组在学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实践能力考核)。
2、负责做好复试考生的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工作。
3、负责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
复试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在复试前应召开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复试资格审核
(一)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
4、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含一份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准参加复试;
5、往届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含一份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不准参加复试。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参加复试;
6、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1、根据国家基本复试分数线和各学科专业拟定招生计划核算。
一志愿符合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超过拟定招生计划的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中单科分数线与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一致,按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总分线;各专业复试差额比率应不超过20%。
凡一志愿符合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不足拟定招生计划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与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一致。
(二)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淘汰考生调剂
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淘汰考生,无论申请本校或外校调剂,均须按照国家调剂工作流程统一通过研招信息网进行调剂。
五、复试与面试
(一)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研究生学院根据招生工作计划确定复试时间进度并安排复试工作,提前通知考生。
2、复试包括专业课、外语听力考试和面试,面试部分包含外语应用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3、复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业务课考核、专业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情况。
(1)专业课和外语基本能力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要与《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和考试大纲一致,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试卷采用标准化试题,统一由试题库随机抽题,含判断、单选、多选,考试时间为6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含对话与短文听力,题库随机抽题组卷,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50分。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试卷采用标准化试题,统一由试题库随机抽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面试
①面试内容
面试含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与外语口语能力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200分,外语口语能力50分,满分25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等。外语口语能力测试包括口语、对话和翻译等。
②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面试办法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一般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分组名单及面试教师姓名在复试开始前半小时公布。
2)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面试情况要认真、详细记录。
3)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二)复试流程安排
1、一志愿上线沈阳工业大学校内应届考生
(1)3月23—24日到研招办(公共教学楼A-213)报到资格审核;
(2)3月23—24日(8:30—3:00)到研究生学院机房(公共教学楼G-209)参加专业课与外语听力考试;
(3)3月25日(9:00开始)参加一志愿上线考生统一面试。
2、一志愿上线MBA/MEM考生
(1)3月19日—20日上午到研招办报到资格审核;
(2)3月19日—20日上午到研究生学院机房(公共教学楼G-209)参加专业课与外语听力考试;
(3)3月20日(13:30开始)到MBA中心参加统一面试。
3、其他一志愿上线考生(除校内应届和MBA/MEM)
(1)3月25日到研招办报到;
(2)报到当天复试流程:
①资格审核(9:00前到公共教学楼A—213研招办)
②面试(9:30各学院面试组开始)
③专业课和外语听力考试(面试结束后,未参加专业课与外语听力考试的考生)
(3)说明:考生可根据个人时间安排,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3月25日前报到资格审核并进行专业课考试,然后3月25日参加统一面试;也可以选择在3月25日当天按报到资格审核、面试、专业课考试流程一次完成全部复试。(3月25日当天可能人员较多,专业课和外语听力考试可能会产生排队现象。)
4、调剂考生
(1)3月18日起;
(2)在国家调剂系统内确认接受调剂后,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确认复试选考科目和复试时间,3月25日前确认调剂的考生可参照一志愿非校内应届考生复试时间安排;3月25日后确认调剂的考生请在确认接受调剂后一周内(每周1、3、5上午,请尽量选择周3)到我校研招办报到;
(3)报到当天复试流程:
①资格审核(9:00前到研招办)
②面试(根据各学院当天时间安排);
③专业课(随到随考);
(4)成绩合格者,现场确认调剂录取完成。
5、各学院分学科(可按一级学科)专业设立常设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保证调剂考生复试期间每周1、3、5下午在各学院提供的指定地点面试考生(建议考生尽量选择每周三)。各组成员可以不固定。
(三)成绩计算
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外语听力成绩+专业课成绩(复试满分400分)
3、录取总成绩计算
统考与单考(初试总分5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4
联考(初试总分3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4
六、调剂工作原则
调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应相同或相近,一般应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
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剂工作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一志愿考生的的专业调整也许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相关程序和要求:
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48小时内向拟接受考生回复——〉考生在24小时内确认接受我校调剂——〉考生在学校发出回复后7天内登陆研究生学院网站选择复试科目和复试时间并到校完成复试和调剂确认。
申请调剂考生未在学校发出接受调剂回复后24小时内未确认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接受调剂但未在学校发出回复后7天内完成调剂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调剂。
七、录取原则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的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考生复试总成绩(标准化考试100分,面试20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100分,满分400分)低于240分者;
2、联考考生面试成绩中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200分)低于12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90分者;
4、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
5、思想政治、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6、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
(四)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复试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
(五)大力加强招生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纪检、监察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录取工作和录取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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