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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佛山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6-03-22 相关院校:佛山大学
为了做好2026年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为公平、公正选拔优秀人才创造良好条件,根据《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质量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基本情况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5.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服务考生、尊重考生,积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录取领导机构和工作执行机构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制定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对外发布的调剂和复试录取相关规定或公告;协调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的复试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组织专业课基础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组织协调本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复试录音录像工作。整个复试过程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三、复试比例与资格
我校执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以下考生可获得我校2026年电子信息专业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领域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
(一)第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考2026年国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复试名单及安排见我院后续发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通知。
(二)调剂生
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须满足以下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考2026年国家分数线)。
2.调剂生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接受调剂并参加复试。
3.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在复试通知发出后的4小时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逾期回复或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其他调剂要求以学院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7.特别注意:多批次滚动复试的,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凡通过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不主动解锁,24小时后系统自动解锁。若考生有强烈需求,需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书须签名捺印),由学院决定是否解锁。
四、复试安排及其说明
(一)复试时间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的安排以各批次公布的复试公告/调剂公告为准。
(二)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相同专业各方向合并同时进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封存备查。
(三)复试工作环节
1.办理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手续(复试开始前);
2.专业课基础测试(复试当天);
3.综合面试(复试当天)。
(四)复试流程
学院将提前安排专人与考生联络。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送)的相关信息,并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
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当天规定时间内到复试候考室报到,听取工作人员宣布复试流程、纪律等注意事项,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由复试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复试教室。
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准考证1份、初试成绩单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往届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原件1份;
(5)个人简历6份(可包括学习工作经历、科研经历及成果、竞赛及个人获奖情况、核心专业学位课成绩、社会实践经历、兴趣特长等),可附上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6)考生学历(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境内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1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境内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1份;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所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完毕后退还考生。
(1)-(4)项材料请考生提交时按顺序排列并用回形针别好。
2.专业课基础测试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作答。
3.综合面试
考生先进行英语测试,随后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考生面试结束后,按指定路线离开考场,等候通知。特别注意: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开复试候考室,不得返回,否则视为违纪。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完成报到及资格审查后,进行抽签决定同等学力加试的考场座位,随后开始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的两门加试安排在综合面试前一天上午及下午分别进行。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
五、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一)专业课基础测试
专业课基础测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现场抽取2题,并按要求应答。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包括英语能力测试(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50分)两部分。其中英语能力测试为考生现场抽取试题,考官可用英语提问,考生按要求应答;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为考官向学生提出相关问题进行考查(考生需准备中文自我介绍)。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在综合面试前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查科目为《佛山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2。加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每门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评分标准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领域的评分标准见附件3。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基础测试、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三项成绩相加而成,每一单项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给定相应单项分值的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凡未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或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300分)=专业课基础测试成绩(100分)+综合面试成绩(200分)
(二)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基础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0分(至少保留2位小数)
(三)录取原则
1.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初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业务课1、外国语、业务课2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生源不足时可实行滚动复试,直至完成招生计划。生源充足时,若获得学校动态调整后追加的招生计划,优先从上一批次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次替补录取;无替补生源时,可重新组织复试。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导致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者;
7.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收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出的“拟录取”通知后,必须在收到通知后的8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对逾期接受拟录取通知或在规定时间内拒绝接受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并在调剂系统完成取消操作。
3.学院原则上不接受考生在调剂系统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后又要求解锁放弃拟录取资格的申请。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须在复试全部结束后,将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PDF或JPG格式)提交至我院(原件请妥善保管,入学后交学院留存)。考生可使用附件4作为复试体格检查表,也可使用医院规定的体检表格,但务必包含附件4的全部检查项目。入学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复查,复查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提交方式:复试全部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以PDF或JPG格式扫描件(原件)的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到邮箱xujiaming@fosu.edu.cn。请将体检报告文件和邮件均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体检报告”。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考核内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考核方式:在复试阶段采取面谈和“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尽快将政审函和调档函彩色打印后交档案所在单位,并在复试结束后30日内将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参考附件5)以PDF或JPG格式扫描件形式提交至邮箱:xujiaming@fosu.edu.cn(文件及邮件均以“准考证号-姓名-现实表现材料”命名),考生档案材料应于2026年7月17日前以机要方式或EMS档案专递方式寄至佛山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收件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18306618084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大学仙溪校区北区B5-212
邮编:528225
九、其他说明
1.特别提醒:研究生复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以下行为将触犯法律: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的;为他人实施或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行为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等作弊行为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报考院系通过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以及其他指定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复试过程须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
4.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应在相关公告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督查和信访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申请。
5.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录取资格、体检要求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佛山大学研究生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7.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57-82988227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邮箱:fosuyzb@fosu.edu.cn
8.复试联系人:
朱老师(联系电话:0757-85516943,13420690720;联系邮箱:chuwencowen@fosu.edu.cn)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点击可下载):
附件1: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1:《传感器与检测技术》复试-同等学历加试考试大纲
附件2-2:《单片机原理及应用》复试-同等学历加试考试大纲
附件3: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领域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标准(2026版)
附件4:复试体格检查表
附件5: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佛山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fosu.edu.cn/eie/yjsjy/zsxx/24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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