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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025-12-16 相关院校: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985工程”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2026年学校继续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欢迎考生报考。
一、学科专业目录
考生须在报考前查阅《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学科专业目录”),明确招生院系、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及备注等信息。各学科招收人数将根据考试情况另行确定。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要求: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满足招生院系提出的其他学业要求(详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备注)。
(三)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四)报考各类专业学位硕士者,除须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外,还需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者,除须符合以上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者,除须符合以上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者,须符合下列条件: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23年9月1日前毕业);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21年9月1日前毕(结)业);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24年9月1日前毕业或获得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及缴费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2026年1月4日至1月11日,考生通过“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gatyz)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报考点与考试形式
受教育部委托,以下6个报考点承担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试的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等工作。
各报考点将通过“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报名、网上确认、缴费方式等通知,以及两种考试形式(纸笔考试、计算机化考试即机考)的考场、考位数量等信息,考生可任选一个报考点报名、并推荐选择机考形式参加考试。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08610)68945819,图文传真:(0086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08621)65982683,图文传真:(0086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08620)38627835,图文传真:(008620)38627826
(4)福州: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联系人:张旗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邮政编码:350117
电话:(0086591)22867389,图文传真:(0086591) 22867389
(5)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6)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潘健业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二)网上确认及缴费
1.2026年1月21日前(以相应报考点通知公告为准),所有考生均应按相应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并缴纳报考费。相关通知、公告由各报考点发布,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
2.考生应按相应报考点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等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应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签字确认后供报考点留存(上述工作以相应报考点通知公告为准)。
(三)打印准考证
2026年4月1日至4月11日(以相应报考点通知公告为准),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院系的一个学科专业。
2.考生应严格按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采用全国统考科目、试题,由教育部及其委托机构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具体实施。
(一)初试
1.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综合能力(二)(科目代码Z002)同时面向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指南参见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s://www.neea.edu.cn/html1/report/2512/7-1.htm)。
2.考试时间
初试考试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8:45-12:00(北京时间),并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成绩
初试成绩可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询,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二)复试
1.学校将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
2.复试预计2026年5月20日前完成。
复试前将对相关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含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材料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将重点考查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届时,相关考生还须提交由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提供的推荐书(模板另附)。
复试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五、录取及入学
1.学校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考生须于2026年9月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体检工作拟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学费、学制、奖学金
1.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学费、学制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的一致。博士生学制4年,学费请查阅《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硕士生学费与学制请查阅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2.我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关于奖学金具体问题,可咨询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各院系。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考生,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由招生单位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八、其他说明
如教育部出台新的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将及时公布。
九、学校相关信息
学校代码:10269
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一)各招生院系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各招生院系:https://yjszs-ks.ecnu.edu.cn/comm/yxlxfsnew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08621)54344721
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
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ECNUyjs)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008621)54341912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学生资助”(ecnuzizhu)
附件:https://yjszs.ecnu.edu.cn/39/70/c43264a73560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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