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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河南大学 2010-09-15 相关院校:河南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2011年硕士生(包括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与招生专业目录相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招生规模
我校2011年预计招收研究生2200人左右。各专业招生名额将视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考信息填写基本要求
为确保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考生网上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各个栏目,特别是学院代码、研究方向代码、考试科目代码等。为了确保我校能将考生复试通知(每年3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每年7月初发放)等及时寄到考生手中,请考生务必在“通讯地址”栏内写准确本人的详细地址。如果考生的复试通知和录取通知书不需要邮寄,请在“通讯地址栏内只写‘自取’即可”。我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教师报考我校请在“通讯地址栏内写‘本校学生自取’或‘本校教师自取’”。
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四、复试环节有关要求
考生复试时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需交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以供资格审查。骗取考试资格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同等学力加试的科目,是在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进行。
五、参考书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邮购参考书业务,参考书由考生自己准备。(河南大学出版社至善书局备有各科参考书,该书店地址为开封市河南大学明伦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楼东头、外语学院对面,邮编:475001,电话0378-2861003)
需要往年试题请与四方电脑复印部联系,地址为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南大门外东60米路北,邮编:475001,电话0378-2863984。
六、动态信息与联系电话
建议考生登陆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电子版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带“☆”的专业同时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带“★”的专业系我校自设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henu.edu.cn),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均在各单位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为0378-2869091(工作日每周二上午8:30——11:30咨询)。
注:(1)以上说明若与教育部、河南省有关2011年招生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河南省有关文件为准。(2)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2011年最新研究生招生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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