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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青海民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25-03-25 相关院校:青海民族大学
为全面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青海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青海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青海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接受校纪委和校研究生院的监督检查。
二、复试对象
报考我院相关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公布的《青海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第一志愿考生名单详见《关于公布青海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的通知》(https://yjsy.qhmu.edu.cn/info/1006/2570.htm)。调剂考生另行通知。
二、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我院各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由专业课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等,成绩计入总成绩。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等情况,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情况,以及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语种与初试外语一致。
3.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环节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任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及参考书目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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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
专业能力测试参考书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 参考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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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0 教育学 |
1.《中国教育史》,孙培青,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2.《外国教育史》,吴式颖,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
1.教育学原理 2.教育心理学 |
1.《教育学原理》,项贤明,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2.《教育心理学》(第三版),张大均,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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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3 |
1.《课程与教学论》(第三版),王本陆,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2.《德育与班级管理》(第二版),段作章、刘月芳,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 |
1.教育学原理 2.教育心理学 |
1.《教育学原理》,项贤明,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2.《教育心理学》(第三版),张大均,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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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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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6 |
三、复试具体安排
我院定于2025年3月28日至29日开展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请进入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资料,于28日8:30-12:10,14:10-17:30至文实校区芳华楼502室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初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复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以上材料需整理成一个PDF文件,以邮件的形式于2025年3月27日17:30前发送学院指定邮箱:673920111@qq.com 进行资格审查。PDF文件与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均为“姓名+报考专业+准考证号+资格审查材料”。
特别提示:
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所提供电子版材料涉及证件或证明必须为原件,姓名、证件号、签字及公章等关键信息处须完整、清晰并无涂改,否则将视为无效材料;若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如入学后发现将取消其学籍;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考核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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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考核科目 |
考核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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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
8:30-10:30 |
专业课笔试 |
资格审查当日公布,具体考场见现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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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40 |
同等学力加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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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17:30 |
综合面试 |
四、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其中初试占60%,复试占40%。具体换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
2.初试加权成绩计算方式为:
初试加权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3.复试加权成绩计算方法为:
复试加权成绩=15%专业课笔试成绩+15%专业能力面试成绩+10%外语面试成绩。
复试各科成绩均按百分制登记,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考生成绩,公示期为3日。
五、录取工作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院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总成绩也相同,按综合面试中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考生体检、政审等工作另行通知;
5.不予录取情况按《青海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六、调剂复试工作
第一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剂工作,调剂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调剂考生名单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调节阶段复试录取其他事宜参照按本方案执行。
七、本细则未尽事宜,按《青海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教师教育学院:0971-6288701
研究生院:0971-8237294
校纪委:0971-8804617
原文链接:https://sfxy.qhmu.edu.cn/info/1028/42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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