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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安徽理工大学 2024-12-20 相关院校:安徽理工大学
各位考生: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1日至22日举行,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秩序,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相关要求,现就安徽理工大学考点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积极配合,遵照执行。
一、考试地点
安徽理工大学考点考场安排在天工南(北)、明理南(北)四栋教学楼,考生按考场示意图(见附图),12月21日至22日考场安排如下所示:
天工北楼:第1-40考场;天工南楼:第41-80考场;
明理北楼:第81-120考场;明理南楼:第121-168考场、第9001-9004考场。
请考生提前查看《准考证》中报考点说明,确定每场考试地点,从相应的入口进入考场。
二、入场要求
1、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研考增加智能安检门检查环节,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工作,有序入场,如安检门报警,须配合完成复检,方可入场。
2、除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所需的考试用具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耳机、眼镜等)等考试违规物品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考生须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同时,为避免反复安检,耽误入场考试时间,建议考生不携带金属水杯、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可能引发报警的物品,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
特别提醒:考生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考试,无论使用与否,一经发现,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本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
3、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应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及所在学院出具的审核材料,考点将会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4、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参加考试。
5、考生开始安检进场时间为上午7:30、下午13:00,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指定的安检区域,有序排队,主动接受身份验证核查、安检门检测后进入教学楼,尽快找到相应的考场教室。上午8:00、下午13:30,开始进入考场教室,按照监考人员要求,在视频监控下接受安全检查、随身物品检查等,请考生根据进场要求,合理安排时间,以防耽误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三、考试要求
1、安徽理工大学考点考场全部为国家标准化考场,每个考场考试情况均全程联网监控录像,监控视频和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
2、考试纪律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1)执行,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
3、要仔细阅读准考证、试题册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规范填涂,准确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全国统考科目答案应书写在与科目名称相对应的答题卡上,并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未在指定位置或超出边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
4、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小刀、2B铅笔、无封套橡皮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统考科目的客观题部分须用2B铅笔规范填涂,主观题部分须用黑色签字笔作答。所有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按照准考证上的“招生单位说明”要求。第四科考试科目代码为910-919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自带规定的绘图工具、绘图纸张、画板及其他工具。
5、严禁将试题册、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答题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否则将按违规处理。考生未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私自借用或传递任何物品。
四、其他提示
1、请各位考生注意防寒保暖、饮食卫生,保持充足睡眠,坚定信心,从容应考。
2、请考生持续关注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安理研究生微信号,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3、安徽理工大学研招办咨询电话:0554-6668749。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特此公告
附件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附件2:安徽理工大学2025年研考考场示意图
安徽理工大学考点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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