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兰州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4-03-25 相关院校:兰州交通大学
根据教育部、甘肃省、兰州交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将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至3月30日(星期六)进行。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复试人员及要求
1、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国家B区分数线的考生。
2、请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到我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并参加复试。未按时报到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复试期间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二、复试程序及要求
1、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3月29日(星期五)8:30-12:00;14:30-17:30。
报到地点:笃行楼B座三楼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09室)。
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①准考证;②学生证(带照片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③身份证(正反面);④高校学 习期间成绩单。
往届毕业生应提交:①准考证;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学位证(带照片面)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效期内);④高校学习期间成绩单。
除此之外,所有考生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提交相关个人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各类比赛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所有考生都要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进行学历/学籍认证,认证结果与考生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不符或不进行认证的考生一律不许参加复试。认证结果与考生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相符并符合录取政策的考生,打印具有18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16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籍认证结果交学院由学院保留备查。考生在报名以后所获得的学籍学历等不作为审核依据。
(2)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的相关规定,复试收费每人每次100元,请考生于3月29日报到时现场缴费。
3、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3月30日 上午 |
第六教学楼 |
快题设计(3小时) |
3月30日 下午 |
笃行楼B座 |
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测试) |
注:报到时查看具体安排。
4、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复试由快题设计、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组成。
(1)快题设计(3小时):3月30日上午
方式:闭卷
总分:100分
快题考试要求考生自备所需的绘图工具及图纸(A2),考试开始即由主考教师向考生发放考题,考生3小时之内在自备的图纸上完成快速设计,快题结束时考生将自己姓名写于图纸背面右下角。
(2)综合能力面试(20分钟):3月30日下午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知识问答。
1)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能力、表达能力等。
方式:问答(考生用英文自述3-5分钟,包括教育背景、个人学习情况、实践活动与获奖、学术成果、特长爱好、人际关系、对报考专业的了解情况、硕士阶段的科研规划等,再由英语主考老师对考生进行提问和对话,并根据考生自述及回答情况进行评分)。
总分:50分
2)专业知识问答: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和能力。
方式:问答(考生现场在题库中随机抽取专业题目并作答,复试组老师视情况随机提问并根据考生总体回答情况进行评分)。
总分:50分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及录取原则
1、研究生录取总成绩由国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包含快题设计(100分)、综合面试(50分)和英语听力(50分)三部分;
2、笔试考试(快题设计)时间为三小时;
3、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
4、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转换为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转换为百分制)×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录取确认与复查
1、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拟录取结果将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2、复试结束后我校在研招网上给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出“待录取确认通知”,接到通知的考生务必在24小时之内对我校的复试合格通知进行确认,将自己置为“待录取状态”。
3、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要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体检说明
考生被拟录取后,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5日前寄到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或在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方案由校医院另行安排。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对可能存在质疑的体检报告,学校在开学后会要求考生进行复检,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信息公示及申诉流程
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核实复试结果。
未尽事宜,请拨打学院招生联系电话咨询:0931-4957113。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扫码关注
考研信息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