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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西北大学化工学院 2024-03-21 相关院校:西北大学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文件精神,以及《西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即“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一、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方向) |
政治 |
外国语 |
业务课 1 |
业务课 2 |
总分 |
总计划 |
推免 |
公开招考计划 |
上线人数 |
080706化工过程机械 |
35 |
35 |
53 |
53 |
269 |
9 |
2 |
7 |
9 |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工大类) |
37 |
37 |
56 |
56 |
308 |
42 |
6 |
36 |
47 |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化工类) |
37 |
37 |
56 |
56 |
273 |
14 |
2 |
12 |
15 |
085602化学工程 |
37 |
37 |
56 |
56 |
317 |
91 |
1 |
90 |
117 |
086002制药工程(化工制药) |
37 |
37 |
56 |
56 |
291 |
13 |
1 |
12 |
16 |
086002制药工程(生物制药) |
37 |
37 |
56 |
56 |
273 |
31 |
0 |
31 |
15 |
二、达到复试线的考生名单(分专业/方向)
https://yzb.nwu.edu.cn/info/1009/1643.htm
三、复试工作流程及原则
(一)复试工作流程
1.复试资格审查:进入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24日12:00前到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化工学院三层325办公室报道,提交资格审查纸质版材料,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组织复试。
考生须向报考单位提交下述资格审核材料:
①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所在单位填写的政治审查表复印件。
②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③往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④个人自述、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等补充材料复印件。
⑤“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其他专项计划/项目考生的证明材料。
⑥《西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版。
2.复试具体安排:
①3月21日电话通知并邀请学生进入“西北大学化工学院2024硕士复试QQ群”(学硕:633916474;专硕:739464317),每位学生提供相关材料和查阅注意事项(入群后请以:“考生姓名+考号+报考专业”格式命名);
②3月24日 14:00--15:00心理健康测试;
③3月24日 15:30-18:00 思政面试;
④3月25日 10:10--12:10专业笔试;
⑤3月25日 14:00-18:00 学术学位研究生综合面试;
⑥3月26日 8:30-18:00 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面试(全天);
⑦3月28日 公示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原则
1.复试形式: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按时参加复试环节。
2.复试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测试);
②专业笔试;
③综合面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及科研创新能力。
3.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150分、综合面试150分(外语测试50分、专业及科研创新能力1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内容①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要求: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
四、复试工作时间表(包括复试时间、地点)
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 |
复试分组 |
复试专业 |
复试地点 |
1、24日14:00--15:00 2、24日 15:30-18:00 思想政治面试 3、25日 10:10--12:10 专业笔试 4、25 日 14:00-18:00 综合面试 |
第一组 |
化工过程机械 |
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化工学院院楼 |
第二组 |
化学工程与技术1 |
||
第三组 |
化学工程与技术2 |
||
第四组 |
化学工程与技术3 |
||
第五组 |
化学工程与技术4 |
||
第六组 |
化学工程与技术5 |
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 |
复试分组 |
复试专业 |
复试地点 |
1、24日14:00--15:00 2、24日 15:30-18:00 思想政治面试 3、25日 10:10--12:10 专业笔试 4、26日 8:30-18:00 综合面试
|
第一组 |
化学工程1 |
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化工学院院楼 |
第二组 |
化学工程2 |
||
第三组 |
化学工程3 |
||
第四组 |
化学工程4 |
||
第五组 |
化学工程5 |
||
第六组 |
制药工程 |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总成绩构成及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00)×0.6+(复试成绩/300)×0.4]×100。
2.录取规则 分专业(方向)按总成绩排序,顺位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顺位录取。
3.信息公开 复试结果材料、拟录取名单一并提交研招办,待审核通过后,在化工学院网站上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二)录取类别及学习方式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调档工作
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应发放加盖公章的调档函(在http://yzb.nwu.edu.cn下载),并要求考生9月1日前将档案转至西北大学化工学院党委。
六、工作纪律及其他
1.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2.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在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对违反招生纪律,造成不良后果者,学院按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复试期间学院将开通两部电话:(029)88305252、88303733,电子邮箱:pmc418035336@163.com,接受并处理有关投诉。
化工学院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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