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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南华大学 2024-06-19 相关院校:南华大学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24年9月7日-8日。
2、上课时间:2024年9月9日开始。
3、校本部各学院报到地点:各学院。
4、协作培养单位报到地点:校本部学位点所在学院。
2024年6月30日前,请校本部直属单位各位同学务必于加入QQ群:471924010,并时刻关注群内公告信息,在校期间所有关于授课、考核等相关培养通知都会在群中发布。
二、报到时须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2024级研究生报到时须提交:二甲及其以上体检报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前置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说明:体检报告至少包含以下体检项目:普通体检(测内科、外科、五官科、测视力、测辨色力、测血压、测身高体重)、抽血化验肝功能和结核抗体检测、胸部X光检查;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2、户口迁移可根据本人意愿自行确定(可以不迁)。户口迁移地: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湖南省户口可直接带户口本或常住人口卡登记卡来学校办理。
3、学籍登记表(网上下载《南华大学学历研究生学籍登记表》,下载地址:南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培养(https://yjs.usc.edu.cn/info/1381/12114.htm),粘贴照片(也可把照片扫描到文档中),填写并打印1份,报到时提交。
三、缴费方式
学费按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若文件发生变动,则执行最新文件收费标准。新生报到前按附件一的要求完成缴费。
四、人事档案转递和党团关系转入
详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官网的通知。
五、住宿安排
1、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南华临床学院的研究生住宿由各医院自行安排。
2、非全日制研究生和MBA的硕士研究生请自行解决住宿,学校不统一安排。
3、衡阳市外的各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校本部各二级学院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的住宿实行校内住宿申请制,请及时关注工作QQ群(群号471924010)的通知,提前申请了校内住宿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华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系统内进行宿舍的确认。
4、校内每间宿舍2~6人,住宿费每人每年600~1200元,空调使用维护费每人每年50~100元。校内住宿实行统一随机安排制。校内住宿的同学必须服从南华大学宿舍管理的相关所有规定。没有按学校通知要求提出校内住宿申请的同学请自行解决住宿。
5、根据国质检执联〔2008〕168号文件精神,杜绝黑心棉等不合格产品流入学生宿舍,学生请自带、自购生活用品。
六、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受理:
1、申请条件(具备任意一条即可)
①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
②其他银行办理贷款(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③信用机构办理贷款(需要提供凭据和复印件)。
2、办理流程
①国家开发银行:学生本人于8月25日-9月15日之间关注微信公众号"南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贷款回执单录入栏目完整填写各项贷款信息,特殊情况没有及时录入的由学院统一登记造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中心批量导出回执码等信息及时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信息管理系统。
②其他银行和机构:请携带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入学后交所属学院(医院),由学院(医院)汇总统一交思就科存档。
七、其他事项
1、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办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假期不得超过14天。无故逾期15天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联系电话:(0734)8282310(招生办)、8282276(培养办)、8282659(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科)
3、其他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https://yjs.u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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