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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报考录取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 2024-05-16 相关院校:河北师范大学
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安排,请所有2024年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按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定向就业协议
1.录取为定向的考生,请下载定向就业协议(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签字并加盖公章,5月8日前顺丰快递邮寄至我校研招办。公章的单位信息必须与填报的定向单位信息一致,否则协议无效。
2.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并按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录取检查
1.享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加分项目及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须5月8日前将《退出现役证》原件以及《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顺丰快递邮寄至我校研招办,《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需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还应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加分项目的拟录取考生,须5月8日前将加分材料原件顺丰快递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3.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研招办将单独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保留入学资格
若考生因个人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必须于5月8日前将个人申请(手写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顺丰快递邮寄至我校研招办,同时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四、党组织关系转接
1.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北师范大学XX学院委员会”,具体转往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XX学院”。
2.未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省份,可通过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转接,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党建处”,具体转往单位为“中共河北师范大学XX学院委员会”。
全日制考生的党员档案可按照调档函地址使用EMS邮寄至培养学院,非全日制考生的党员档案可不转递。
如有问题,可联系录取学院党委。
五、团组织关系转接
团组织关系的转接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完成。新生入学后将团员证、团员档案等团组织材料交所在学院团委审核,待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建立新生团支部后,再集中办理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在此之前,新生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单位)。
注:原就读学校(单位)如开具纸质版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XX学院委员会”。
六、调档
1.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请5月14日后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调档函查询系统(用户名为姓名,密码为身份证号)下载打印(建议彩色打印)电子调档函,交至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按调档函和学院要求办理调档事宜。若采用邮寄方式转递档案,快递必须选用EMS。
2.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及所有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调档。
3.如考生需要纸质调档函,可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申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
录取通知书发放前,考生可申请修改接收地址和联系方式,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后续相关通知。
八、体检
拟录取新生的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研招办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行政楼B102室
邮政编码:050024 邮箱:yjszsb@hebt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
注意:假期期间不得使用“同城快递”。
河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函查询系统(5月14日后开放)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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