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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报考录取 来源: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24-04-28 相关院校: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将拟录取的202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档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可于2023年4月18日至5月11日期间,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mis.lixin.edu.cn/ks)下载调档公函电子版、彩色打印,并递交至档案所在单位(部门)办理调档。考生人事档案须由单位(部门)密封并加盖骑缝章,通过机要渠道或EMS寄至我校会计学院。若以其他方式送达,如有丢失,所造成的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二、历届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应于5月31日前寄达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应由考生所在本科学校归齐后(包括毕业生登记表)于8月底前寄达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故不能毕业者不予录取,档案不必寄送。(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由会计学院统一调档)
档案接收单位: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
档案接收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序伦大楼1201室
接收地址邮编:201620
联系人:周升铭
联系电话:021-67705118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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