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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上海政法学院 2024-04-28 相关院校:上海政法学院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对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工作有关规定和精神,以及《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法律(非法学)专业招生实际,制定本调剂复试细则。
一、复试安排
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2024年招生复试以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要求及安排如下:
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4月11日8:30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求实楼513
统考面试:
时间:2024年4月11日(9:00-)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求实楼216、315、515
本专业复试总分100分,各部分的成绩比例为:外语听说能力20分,学科综合考察80分,两部分内容均通过考官和考生问答的方式进行,每部分分值由考官综合评判。
二、复试材料提交
请调剂报考我校并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2024年4月10日10:00前,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管理后台进行资格复审材料提交。
考生输入(https://yz.shupl.edu.cn/)网址进入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
注册:首次使用本系统请先用本人身份证号和可接收验证码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方可进行登录;
登录:通过注册成功的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登录系统。
准予复试的考生可点击【硕士统考】功能菜单中的【个人材料提交】即可上传学校要求的个人材料,点击确定提交即可。
三、复试录取规则
按照本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思想政治品德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遇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后同分的情况,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的考生,如复试成绩依然同分,优先录取业务课二成绩高的考生。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我校会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四、咨询渠道
电话:021-39227001;021-39227142
微信公众号:上政研招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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