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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023-07-17 相关院校:江苏海洋大学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江苏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制定《江苏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现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江苏海洋大学是一所以海洋为主线、以理工为主体、以人文为基础,强化工科优势,推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应用研究型大学。2013年8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7月,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即海洋科学、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水产;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即土木水利、农业、药学、国际商务、公共管理(MPA)、国际中文教育、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中药、艺术。目前,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及大院名企联合培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与马卡洛夫国立造船大学合作共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江苏海洋大学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2022年已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在校硕士研究生为2106人,新增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人。学校建有一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教学科研能力兼备、理论实践并重、德学双馨的教师队伍,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1098人。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好、素质高、能力强,具有海洋意识、创新精神、家国情怀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原则、计划和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始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及宁缺毋滥的原则。
2024年度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23名,其中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662名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61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以及系统确认结果为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生项目及生源情况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详见招生目录):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4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面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目前不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四、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水产专业为2.5年)。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按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少数民族地区。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我校只有561设计基础使用画板,其考试时间为12月25日上午8:30—11:30。所有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八、复试
(一)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将另行公布。
(二)复试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笔试、面试、心理健康测试等环节。
(三)复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考试科目,网址为:https://yz.jou.edu.cn/。
(四)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九、调剂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江苏海洋大学调剂志愿。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我校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另外,我校还会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一、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中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定向培养,不转户口、档案。我校2024年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有:测绘工程085704、设计1357、公共管理1252。
正式录取通知书拟于2024年6月底发放;录取新生于2024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等原件。
十三、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费及学制
类别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学费
(元/生·年)
|
学制(年)
|
备注
|
学术
学位
|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
8000
|
3
|
全日制
|
070700 海洋科学
|
8000
|
3
|
全日制
|
|
080200 机械工程
|
8000
|
3
|
全日制
|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8000
|
3
|
全日制
|
|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
8000
|
3
|
全日制
|
|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
8000
|
3
|
全日制
|
|
090800 水产
|
8000
|
2.5
|
全日制
|
|
专业学位
|
0254 国际商务
|
10000
|
3
|
全日制
|
0453 国际中文教育
|
10000
|
3
|
全日制
|
|
0854 电子信息
|
10000
|
3
|
全日制
|
|
0855 机械
|
10000
|
3
|
全日制
|
|
085701 环境工程
|
10000
|
3
|
全日制
|
|
085704 测绘工程
|
10000
|
3
|
全日制
|
|
085704 测绘工程
|
18000
|
3
|
非全日制
|
|
085901 土木工程
|
10000
|
3
|
全日制
|
|
085903 海洋工程
|
10000
|
3
|
全日制
海洋工程学院
|
|
0860 生物与医药
|
10000
|
3
|
全日制
|
|
1055 药学
|
10000
|
3
|
全日制
|
|
1056 中药
|
10000
|
3
|
全日制
|
|
0951 农业
|
10000
|
3
|
全日制
|
|
1357 设计
|
12000
|
3
|
全日制
|
|
1357 设计
|
18000
|
3
|
非全日制
|
|
1252 公共管理
|
15000
|
3
|
全日制
|
|
1252 公共管理
|
18000
|
3
|
非全日制
|
|
085903 海洋工程
|
32000
|
3
|
全日制
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中外合作)
|
学校实施丰富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政策,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等。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1. 国家奖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标准是20000元/生·年。
2. 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和档案、人事关系未全部转入学校的除外),标准为6000元/生·年,按10个月发放。
3. 学业奖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和档案、人事关系未全部转入学校的除外)均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8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6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分别约为20%、60%、20%)。江苏海洋大学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中外合作)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详见学校相关规定。
4.社会奖助学金:由学校统筹,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安排资金为我校研究生设立的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设奖单位或个人与学校签署的协议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5. “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
6. 研究生困难补助:通过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发放特殊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
十四、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五、监督管理
(一)研究生院全程监督各院(中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及时提醒、督促各院(中心)规范招生、复试录取等各项工作。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十六、其他
(一)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对待志愿填报和录取,我校对于接受复试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或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以及录取后无故不来校报到的,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报考。
(三)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
(四)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全力做好研考服务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若2024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六)未尽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或向我校研究生院咨询。
十七、联系方式
江苏海洋大学单位代码:11641
联系人:杜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243 , 15805137122, 15805137522
网站地址:https://yz.jou.edu.cn
电子信箱:yjsy@jou.edu.cn
微信公众号: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2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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