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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上海海关学院 2023-07-04 相关院校:上海海关学院
1、根据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请2023级非全日制定向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提交经考生本人与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的《上海海关学院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见附件)。
2、请考生将协议书打印一式三份盖章签字后,于2023年6月30日前寄送至上海海关学院(收件人:蔡老师,电话:021-28991013,1712),建议EMS或顺丰寄送。
3、学校根据学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提交情况,将于2023年6月30日前寄送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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