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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3-03-24 相关院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分类考核、综合评价、严格监管,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执行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
成员:研究所所长、副所长、实验室主任
秘书:研究生干事
职责:依据学校政策,研究制定学院复试录取方案、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根据复试方案要求开展包括复试专家、工作人员、考生等的培训工作,组织演练,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审定考生复试资格、拟录取名单,复核考生申诉。
2.纪检督查小组
组长:学院纪委书记
组员:学院纪委委员
职责:全程检查和监督硕士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流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确保复试工作各环节公开公正。
3.复试小组
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任教师和1名秘书组成。
职责:根据学院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复试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4.咨询与举报方式
学院招办联系电话:029-88201901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4294
邮箱:cs@xidian.edu.cn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共520个,统考生招生计划如下表:
招生学科 专业及代码 |
招生学科方向 |
2023普通招生计划 |
2023各类专项计划 |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北电院联培专项 |
|||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73 |
|
|
|
0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联合培养项目 |
|
|
|
10 |
|
083500 软件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1 |
1 |
|
|
085404 计算机技术 |
01计算机技术 |
47 |
|
3 |
|
02一体化交叉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 |
21 |
1 |
|
|
|
03现代产业实验室联合培养项目 |
45 |
|
|
|
|
04电子信息(非全日制) |
11 |
|
|
|
|
085405 软件工程 |
01先进计算产教融合创新中心联合培养项目 |
54 |
|
|
|
02一体化交叉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 |
21 |
|
|
|
|
03电子信息(非全日制) |
10 |
|
|
|
四、复试资格
初试成绩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学科/专业代码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1、02) |
310 |
45 |
75 |
083500软件工程 |
310 |
45 |
75 |
085404计算机技术(01、02、03方向) |
310 |
45 |
75 |
085404计算机技术(04方向)(非全日制) |
280 |
45 |
75 |
085405软件工程(01、02方向) |
310 |
45 |
75 |
085405软件工程(03方向)(非全日制) |
280 |
45 |
75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学科专业对应的国家线总分,单科不限。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学科专业对应的国家线总分,单科不限。 |
具有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见附件1。
请具有复试资格考生加入QQ群(743648398),并关注群内通知。申请入群方式:身份证号后六位+考生姓名。
注:考生满足《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中规定加分政策要求的,须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认定。
1.差额复试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差额复试。除推免生外,所有统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均须参加复试。
2. 复试内容及形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采用笔试和机试形式,思想政治和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未参加笔试或机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1)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范围为2023年学院招生简章上复试笔试和机试相关内容:
招生学科/专业 |
2023年学院招生简章笔试、机试内容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1、02方向) |
笔试: 9031离散数学、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 机试: 程序设计、数据结构;环境:windows系统;语言:C、C++ |
083500软件工程 |
|
085404计算机技术(01、02、03、04方向) |
|
085405软件工程(01、02、03方向) |
说明: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所包含科目共一份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长2个小时;机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2个小时。
CCF CSP认证成绩在300分(含)以上者可免机试,直接认定机试合格。如申请免机试请在资格审查时主动提出,并提供CCF CSP认证成绩证明,过后无效。申请免机试后机试成绩按CCF CSP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为准,不再参加机试。
CCF CSP机试成绩折算百分制方法:机试成绩=min(V/500+0.3,1)×100,V为CCF CSP认证成绩。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及综合能力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其中,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综合面试成绩,考核成绩一次有效,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面试内容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思想政 治考核 (一票否决) |
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
根据专家现场提问进行口述作答。 |
综合能 力考核 (满分100分) |
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
根据专家现场提问进行口述作答。 |
3. 复试流程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资格审查 |
3月26日17:00前 |
线上进行,另行通知 |
未进行资格审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
心理测试 |
3月27日17:00前 |
线上进行,另行通知 |
|
选择意向导师 |
3月27日 |
线上进行,另行通知 |
|
笔试 |
3月28日9:00-11:00 |
南校区,考场安排见附件1 |
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
机试 |
3月28日14:00-16:00 |
南校区,考场安排见附件1 |
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
综合面试 |
3月29日开始 |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
|
1.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
2.选择意向导师
学院将在官网公布各团队招生计划,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选择意向导师,学院将依据意向导师所属团队安排复试分组。关于选择意向导师的通知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
3.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提交材料要求见学院官网通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且视为复试不合格。
4.综合面试组织
学院将按如下顺序分批次组织面试工作。
(1)第一批次:一志愿面试;
(2)第二批次:全日制调剂面试;
(3)第三批次:非全日制调剂面试;
说明:
a. 综合面试预计3月29日开始,各批次具体复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
b. 每一批次的每一轮面试结束后,将在学院官网公布复试结果及各团队缺额信息,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根据团队缺额信息按学院要求申请调剂。
c. 未参加一志愿复试(笔试、机试、综合面试)的考生将不具备调剂资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具备调剂资格。
d. 若考生进行院内调剂,原笔试和机试成绩有效,只需参加调剂复试组的综合面试。
六、调剂工作
我院全日制生源充足,不接收校外和院外调剂。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生源充足不接收调剂。083500软件工程接收院内调剂,085405软件工程接收院内调剂。085404计算机技术04电子信息(非全日制)、085405软件工程03电子信息(非全日制)生源不足接收调剂。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
1.1接收调剂专业:083500软件工程
调剂基本要求:考生应为原报我院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复试线上考生。
申请方式: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在调剂平台上向我院提出调剂申请(请在备注栏填写意向导师),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1.2接收调剂专业:085405软件工程
调剂基本要求:考生应为原报我院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的复试线上考生。
申请方式: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在调剂平台上向我院提出调剂申请(请在备注栏填写意向导师),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调剂接收方案另行发布)。
七、拟录取
1.考生总成绩折算
总成绩(满分500)=初试总成绩(满分500)×50%+复试总成绩(满分500)×50%。
复试成绩(满分100)=笔试(满分100)×20%+机试(满分100)×20%+综合面试(满分100)×60%。
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5。
复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复试合格(满分100),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合格的基础上,加试科目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满分100),视为加试合格。
思想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任意一项不合格,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作为录取参考。
2.录取规则
(1)在当轮面试中,按总成绩在报考团队内分专业方向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团队指标情况依次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合格后,按照原报专业方向进行录取。
3.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4.相关说明
(1)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院不再进行解锁。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同意“待录取”后,我院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被其他招生单位在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锁定后,不再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因身体疾病等原因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请在待录取后向学院提交申请,获批后报研招办,保留入学资格1年。
(3)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
八、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九、注意事项
1.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考生考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健全举报制度,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和甄别力度,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2.我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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