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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3-05-08 相关院校: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2023年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档案须调入我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待拟录取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预计6月底)方可邮寄档案,提前邮寄将被退回。
2. 严格按照《调档函》中的邮寄要求邮寄档案,否则,将不予接收。2023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档案须通过机要或中国邮政“学生档案转递专用通道”于7月30日前邮寄到我校,封面务必标明“研究生档案”。学校不接收通过其他方式邮寄的档案,如因此造成档案遗失,责任由学生自负。
3. 我校只接收密封、完好无损且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档案。对于人事档案保管单位不提供档案邮寄、只能自行携带学生档案者,档案必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密封并加盖公章,报到后交到所在学院。密封档案不可自行拆封,否则,学校无法正常接收。
4. 档案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档案馆(研究生档案)收,邮编:110136,联系电话:024-89723816。
5. 请拟录取考生登录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电子版调档函。
(1)下载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22日
(2)下载网址:
http://124.70.108.172:1009/ASPX/Student/StuLogin.aspx
拟录取考生通过“调档函打印”模块下载打印本人调档函;
(3)拟录取考生自行填写调档函抬头;
(4)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需按照《调档函》要求邮寄档案;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无需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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